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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禄丰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18-0514004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禄丰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禄丰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14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禄丰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协同政府”建设,切实提升政府效能,着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成立禄丰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杨继周 县长

常务副组长:田 霞 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陈玉洁 禄丰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吴应辉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吕建云 副县长

罗文学 副县长

段元生 副县长

邝华然 副县长

成 员:夏 方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志刚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旺宗 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主任

罗建渊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留新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纯文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岳 栋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 瑞 县农业局局长

李发云 县林业局局长

周加明 县水务局局长

李振铭 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 杰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碧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 生 县统计局局长

李朝鸿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王 焘 县招商局局长

刘春麟 县财政局局长

李明昌 县国家税务局局长

毛礼明 县地方税务局局长

普贵宏 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马庆龙 禄丰供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 10 个专项组,10 个专项组分别是: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组、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组、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组、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组、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组、优化企业纳税服务组、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组、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组、营商环境监测组、营商环境督查组。

(二)主要职责

统筹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大举措,协调推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各乡镇、县级各单位开展有关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二、领导小组下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营商办)设在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主 任:杨旺宗 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罗建渊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朝鸿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督查考核等职能。

(二)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组

组 长: 李碧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政务

服务管理局、县国家税务局、县地方税务局分管领导担任。

负责牵头落实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各项任务,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构建方便、快捷、有序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三)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组

组 长: 岳 栋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分管领导担任。

负责牵头落实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各项任务,进一步简化施工许可流程,缩短行政审批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实现审批便捷、服务优质。

(四)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组

组 长: 罗建渊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副组长由县水务局、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分管领导和禄丰供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担任。

负责牵头落实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各项任务,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等生产要素,精简企业在办理水电气过程中关联度不高的前置审批事项,优化水电气供给企业内部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组

组 长:张留新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由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担任。

负责牵头落实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各项任务,提高

登记质量,提升登记效率,优化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

(六)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组

组 长:刘春麟 县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由县财政局、县人行分管领导担任。

负责牵头落实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各项任务,提升信贷服务水平,降低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进一步加大对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城镇化、县域经济、“三农”、小微、绿色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衡充分发展。

(七)优化企业纳税服务组

组 长:李明昌 县国家税务局局长

副组长:毛礼明 县地方税务局局长

负责牵头落实优化企业纳税服务各项任务,压缩办税时间,简化优惠办理,优化税收环境,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纳税人满意度,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

(八)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组

组 长:李振铭 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局长

副组长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负责牵头落实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各项任务,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准入门槛和收费标准,帮助企业大幅降低跨境贸易和投资环节制度性交易成本。

(九)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组

组 长:罗建渊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副组长由县财政局、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国家税务局、县地方税务局分管领导担任。

负责牵头落实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各项任务,降低企业在用工、用电、用气、物流等方面的成本费用,持续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运行环境、健康稳定的企业发展环境。

(十)营商环境监测组

组 长:陈 生 县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由县统计局、县考评办分管领导担任。

负责牵头落实营商环境建设监测评价各项任务,准确评估全县“放管服”改革成效及营商环境水平,及时总结梳理各级各部门经验做法,发现突出问题和难点,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十一)营商环境督查组

组 长:普贵宏 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副组长由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分管领导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项组提出的乡镇和部门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企业、群众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各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企业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各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下设各专项组要根据职责分工,坚持民意导向、问题导向,进一步明确改革任务,制定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拿出“事不过夜、马上就办”的精神状态,抓好本领域改革的统筹工作,加强对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重大问题的协调,确保各项改革举措协调推进,推动各项改革落地生根。

(二)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按照“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的要求,发扬实干精神,用推动改革的实际成效,打造“法制最健全,办事最高效,投资最便利”的营商环境。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抓紧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强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力破“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努力形成全县上下协调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

禄丰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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