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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禄丰县管理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18-0716003 公文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1年01月27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禄丰县管理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16日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禄丰县管理部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禄丰县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管理部编制了《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禄丰县管理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政府信息公开若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管理部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不包含职工个人缴存、提取、贷款等含有个人隐私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管理部的网站上查相关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当面受理点:禄丰县金山镇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5室;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878—4123676

(三)公开时限

名类政府信息产生后,管理部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管理部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管理部申请获取。管理部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管理部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管理部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管理部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管理部申请获取的,管理部将依法处理。

(一)公开范围

管理部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禄丰县政府门户网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网站上查阅。

(二)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为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禄丰县管理部,办公地址为禄丰县金山镇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5室。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8784123676,邮政编码:651299,电子邮箱地址:cxgjj_lf@163.com

(三)提出申请

向管理部提出申请的,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管理部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管理部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3、特别程序。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管理部提交书面申请。

4、管理部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

(四)申请处理

管理部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管理部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管理部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管理部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管理部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收费标准

免费。

三、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管理部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管理部监督电话:0878-4123676,电子邮箱: cxgjj_lf@163.com。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管理部违反《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管理部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管理部违反《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附:《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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