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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19-0906003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19年09月05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关于对《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05日


近日,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禄政办通〔2019〕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实施意见》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材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5〕54 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楚政办发〔2018〕20 号)精神,进一步调动全县乡村医生的积极性,不断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禄政办通〔2019〕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明确乡村医生功能定位、加强乡村医生管理、完善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制度、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落实乡村医生养老政策、转变乡村医生服务模式、改善乡村医生工作条件和执业环境、加强组织领导九个方面明确乡村医生管理相关规定。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有九个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 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功能定位,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助、养老和培养培训政策,建立激励机制,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到 2025年,力争使我县 100%的乡村医生达到中专及以上学历,并逐步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第二部分明确乡村医生功能定位。乡村医生主要负责向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原则上按每千名服务人口不低于1名的比例配备乡村医生。

第三加强乡村医生管理。一是明确乡村医生准入条件,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并按照规定进行注册。二是规定乡村医生年满60周岁必须办理退出手续,对确有一技之长的超龄乡村医生,卫生院可以返聘使用,但不再享受在岗乡村医生的财政补助。三是明确离岗乡村医生一次性生活补助对象是 2019年1 月1日前,已离岗且健在的乡村医生。补助标准是600 元/年/人。因各种原因被开除的、因考核不合格被辞退的,已考录在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已补助购买养老保险的人员不享受离岗生活补助。

第四部分建立完善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制度。县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地乡村医生培养培训计划,采取临床进修、跟班学习、集中培训、县级对口支援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乡村医生业务水平,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为主的农村订单定向3年制专科免费医学生培养。

第五部分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一是落实乡村医生的财政补助政策。二是及时拨付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40%的工作任务安排给乡村医生,考核后拨付相应经费。三是落实基本药物补助政策。对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按照服务人口数量或乡村医生人数核定基药补助标准。四是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乡村医生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参与签约服务,并根据所承担签约服务工作的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经考核后兑付签约服务费。

第六部分落实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按相关政策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购买养老保险,财政未补助购买养老保险或统一购买养老保险时超龄的乡村医生,仍按照工作年限给予600元/年/人的一次性生活补助。

第七部分转变乡村医生服务模式。一是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稳定的签约服务关系,二是建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在现行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中增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衔接。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第八部分改善乡村医生工作条件和执业环境。一是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新建村卫生室业务用房不低于 80㎡。加快信息化建设,建立以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和基本诊疗为核心的信息系统。二是建立乡村医生执业风险化解机制。采取以乡镇为单位将乡村医生诊疗活动、意外伤害纳入乡镇卫生院医疗责任保险联保,有效化解乡村医生的执业风险。

第九部分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县级各有关部门要统筹考虑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健康扶贫工作的目标任务。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局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有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下拨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定期开展督查,确保乡村医生有关政策得到贯彻落实。

禄丰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9月5日

原文: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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