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假冒伪劣重点领域2019-2021 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19-1119002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假冒伪劣重点领域2019-2021 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9日


近日,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假冒伪劣重点领域2019-2021 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材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依法治理、打建结合、统筹协作、社会共治,以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狠抓落实的作风,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改革创新监管制度和机制,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商品、重点市场的治理,严厉查处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以实际行动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1)的通知》(楚市监发 2019﹞8 号),结合禄丰县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以促进禄丰县全面振兴和高质量提升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稳步有序开展专项治理,查办一批假冒伪劣大案要案,净化生产源头和流通网络,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高发多发势头。到2021 年,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能力和监管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工作机制更加完善,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老百姓买得更加放心,用得更加放心,吃得更加放心,逐步做到“天下少假”,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让人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假冒伪劣突出问题为重点,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不断完善防范措施,有效化解系统性领域性风险。

(二)发挥协同优势。着力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体制优势,推动传统监管方式向跨区域、全链条监管转变,堵塞监管漏洞,提高执法效能,切实铲除假冒伪劣商品产供销链条。

(三)强化技术支撑。加强信息技术在执法监管中的研发运用,着力构建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强化对违法线索的发现、收集、甄别、挖掘、预警,做到事前防范、精准打击。

(四)推进社会共治。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约束作用,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鼓励媒体和公众参与监督,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多方参与的假冒伪劣治理局面。

四、主要内容

(一)集中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1.加大农村消费市场专项整治。

重点领域:服装鞋帽、食品、小家电、洗化用品、五金电料等日用消费品。

治理措施: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农村消费市场等假冒伪劣高发多发区域的监管,督促经营者建立完善购销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假冒伪劣商品、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三无”产品要追踪溯源,深挖违法活动的组织者、实施者,铲除销售网络,清理生产源头。重点查处涉及危害人身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利益和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在行业上,要加大对餐饮、电子游戏、网吧、旅馆、食品以及中介服务等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的“黑作坊”“黑窝点”,发现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经营行为,及时通报有关部门查处,净化农村市场环境。

2.深入开展农资产品专项执法。

重点领域:化肥、农机及其配件等产品。

治理措施:会同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抓住重点时节、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适时集中开展“农资打假下乡”、“利剑行动”等行动,严厉查处不符合标准、虚假标识及无证生产等农资质量违法行为。严查坑农害农质量违法和价格欺诈的行为案件,以化肥、农膜、农机及其配件等产品为重点。开展农资质量监督抽查,加强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傍名牌及冒用、伪造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3.大力加强农村“山寨食品”治理。

重点领域:食品产业集中地区、农村集贸市场、小作坊、小商铺。

治理措施: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入手,全面治理农村“山寨食品”。重点检查食品名称、包装、标识、商标等相同或近似的食品,督促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从食用农产品种殖到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全链条溯源监管。严厉查处市场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对违法生产经营者以及为其提供商标、广告、认证、包装等服务的经营者,依法进行全链条查处。加大对标签标识声称具有特定成分、含量等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必要时开展监督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并通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4.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重点领域: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金融投资、网络广告等。

治理措施:加大农村虚假违法广告监管力度。突出重点传统媒体、互联网媒介广告发布抽查监测,发现线索、快速处置。开展农村市场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流通领域监督抽查,加大对植入类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抽检力度。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机制,提升监测有效性及时性。强化协同监管,健全部门间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强化重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督办查处力度,查办大案要案,发挥震慑作用。

(二)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1.开展特殊食品监管专项行动。

重点领域: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

治理措施:聚焦“一老一小”,加大对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的抽检力度,继续对婴幼儿配方奶粉实施月月抽检,覆盖所有在产获证企业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检和不合格食品处罚结果。开展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重点检查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广告等未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以及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并依法从严处罚。开展流通环节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产品配方注册的标签进行标识标注。加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体系检查,监督生产企业将体系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2.加强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治理。

重点领域:学校、幼儿园。

治理措施:联合教育部门持续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要以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学校周边的小超市、小食品店、小餐饮店等为重点单位,以畜禽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乳制品、食用油等大宗食品原料及“五毛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食品进货查验、食品贮存、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彻查。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的“四查制度”,督促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以学生为主要供餐对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检查力度,强化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并引导家长积极配合学校、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督。

3.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重点领域: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

治理措施: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分级管理制度并逐步在全县推开,推动日常监督检查、风险分级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分级管理制度的有效衔接。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提供依据,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确保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得到有效实施。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针对媒体反映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问题,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执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以加工经营面制品的餐饮服务为重点,部署开展铝含量超标问题专项治理。

4.强化食品安全预警交流和信息公示工作。

重点领域:假劣食品。

治理措施:加大对食品掺假掺杂、非法添加等检验方法的研制力度,切实筑牢打击假劣食品的技术防线,为遏制食品生产经营潜规则提供技术手段,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加大食品抽检信息公示力度、创新食品安全预警交流方式。一是力争做到抽检信息批批公示、周周公示,定期对不合格样品信息归类分析,形成预警分析报告上报省局;二是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信息抄送各监管股室,加大督导力度,遏制和防范系统性风险。

(三)集中开展电商平台专项治理,净化网络市场交易环境

1.严厉查处网络违法经营行为。

重点领域:网络销售的食品、药品、电子产品、半导体、汽车配件、电动自行车、儿童用品、老年用品等。

治理措施:以关系网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强化对价格欺诈、虚假宣传、虚假促销、刷单炒信、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的监测和治理。紧扣消费者、经营者和媒体反映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以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团购网站和企业官网为重点整治目标,突出电子产品、儿童用品、汽车配件等重点监管商品,对其加工生产地、经营商品质量等开展全面检查;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教育引导,要求经营者切实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同时结合辖区实际,联合检测机构适时开展质量抽检,对抽检中发现的假冒伪劣商品,切实做到落地检查、落地查处,并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有效防控风险。对重点领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网络交易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2.强化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

重点领域:网络交易平台。

治理措施:综合运用行政约谈、行政指导、行政处罚、宣传引导等手段,强化网络交易平台的市场秩序责任人意识,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促进公平竞争。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完善首问制度,按照“谁销售商品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原则,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鼓励和引导网络交易平台等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赔偿先付制度,提高纠纷处理效率。

3.大力推动网络市场监管综合治理。

重点领域:网络市场、动漫、电子商务、网盘等。

治理措施:加大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力度,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大力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联合约谈、联合告诫。加强《电子商务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在执行中的衔接,综合运用法律手段,增强网络市场监管合力。引导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网络市场治理,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共治作用,逐步构建优势互补、分工协作、沟通顺畅、综合协调的网络市场监管格局。

(四)集中开展认证领域专项治理,有效维护认证市场秩序

1.严厉查处无证CCC认证产品。

重点领域:电线电缆、小家电、儿童用品、电工产品、机动车、电动自行车、消防产品等。

治理措施: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严厉查处列入CCC 认证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伪造、冒用、买卖CCC证书,以及认证证书撤销或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继续出厂、销售、进口等违法行为。针对重点领域,面向当地实体市场和大型电商平台开展认证有效性抽查,对于发现的不符合认证要求的获证产品向社会公示,指导并督促相关认证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对该获证产品进行处理。获证企业、相关认证机构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2.加大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力度。

重点领域:检验检测认证。

治理措施:加强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产品的联动监管,针对管理体系、产品和服务等自愿性认证领域买证卖证、虚假认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开展认证检测乱象专项整治,协助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增减遗漏认证程序的认证机构,以及篡改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数据和结果等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检验检测机构。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检验检测认证活动和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或认证标志等行为,确保认证的有效性和公信力。

3.开展认证实施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重点领域: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愿性认证(体系、产品、服务)等。

治理措施: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组织开展认证实施机构专项监督工作,统一监管原则和目标,增强监管的系统性。针对认证实施机构的不同特点和行业风险,通过认证档案核查、认证机构和企业现场检查、认证结果确认检查、认证人员见证检查等多种方式对从业机构实施监管,依法协助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五、坚持打建结合,建立健全机制保障

(一)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处置机制。逐步整合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知识产权等对外设置的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投诉举报渠道,通过“12315”一个电话号码对外、一个“12315”平台受理,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投诉举报服务,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压缩假冒伪劣商品的生存空间。

(二)建立跨区域执法办案协作机制。针对制假售假行为跨区域、链条化的特点,探索建立跨区域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以及检验鉴定结果互认等制度,完善线索发现、源头追溯、属地查处、联合行动工作机制,对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形成全链条打击。加快推动执法程序和标准统一化,组织行政区划接壤地域加强联合执法检查,消除监管空白地带。

(三)加快构建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逐步实现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全年“双随机”抽查覆盖企业比例达到5%,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全面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强化企业信息披露、自我声明和信用承诺。建立健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和信用修复制度,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各项惩戒措施落地。

六、完善保障措施,确保假冒伪劣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股(室、队)、各监管所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逐级落实责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股、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本方案的总体组织实施,行政执法大队组织查办、督查督办具有全县影响或跨区域重大案件,指导和协调各监管所案件查处工作。其他各相关股室要按职责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工作的指导,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按照构建统一、权威、高效市场监管执法体系的要求,加快整合监管执法队伍,理顺监管执法职责,明晰监管执法规则,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广泛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业务培训,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履职所需业务知识,提高办案技能,提升监管执法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快建立执法监管责任清单制度,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实现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激励执法人员勇于担当作为,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执法队伍。

(三)加强宣传引导,回应社会关切。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围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食品安全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宣传治理假冒伪劣的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和成效,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发布消费预警提示,开展“放心消费在云南”,创建产品防伪知识等识假防骗技能科普活动,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分子,营造抵制假冒伪劣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舆情监测,密切关注假冒伪劣热点问题,及时制定有效的解决和应对措施,释疑解惑,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防止不实炒作。

(四)加强指导检查,确保高质高效。各股(室、队)、各监管所要精心组织本方案的实施工作,并结合当地实际,对辖区内假冒伪劣重点商品、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进行排查梳理,将情况摸清摸透,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工作措施和年度进度安排。因重视不够,防范打击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市场乱象丛生、违法犯罪现象严重或者发生重特大案件的地区,县局将采取定期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同时,要认真总结梳理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适时开展经验交流,稳步有序、高质高效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实现3年治理目标。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