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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忠仙反映家庭困难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答复意见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19-1205070 公文目录:目录已删除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关于李忠仙反映家庭困难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05日


李忠仙同志:

您于2019年8月16日向县信访局反映,家中老人常年患病,子女还在读书,家中经济收入入不敷出,请求帮助解决医疗费用及子女读书费用。

经调查,你母亲因患有心脏病,每年需要花费2万元用于治病,现老人住院治疗已花费6.7万余元,加之家中还另有老人需要照顾,两个子女其中儿子在楚雄读职高,另一个女儿在本地读初中,为支付母亲的医疗费及子女的学费已借款3.2万元,你多次到县、镇、村反映,请求政府给予帮助解决医疗和女儿读书费用问题,经过县、镇、村工作人员多次对您及家人进行过答复,已明确告知,在符合相关政策的情况下,将从民政方面给予救助。

鉴于你户实际情况,彩云镇将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争取资金给予你户进行救助。

此复。

彩云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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