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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云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注销彩云镇敬老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批复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19-1205078 公文目录:目录已删除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彩云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注销彩云镇敬老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05日


彩云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申请注销禄丰县彩云镇敬老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请示》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向禄丰县民政局申请注销彩云镇敬老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请按程序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附件:彩云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关于申请注销禄丰县彩云镇敬老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请示

彩云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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