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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云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竹溪村及所属村民小组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批复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19-1205083 公文目录:目录已删除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彩云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竹溪村及所属村民小组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05日


竹溪村民委员会:

你村上报的《关于请求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请示》已收悉。实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你村委会及所属村民小组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希望你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特此批复。

彩云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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