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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县2019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19-1211002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19年12月11日 发文字号:禄安办字〔2019〕30号 主  题  词: 标      题:禄丰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县2019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1日


各乡镇安委办,县安委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云南省 2019 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和《楚雄州 2019 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为切实做好当前我县火灾防控工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起草了《禄丰县 2019 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乡镇、部门、单位实际,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禄丰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禄丰县 2019 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冬春旱季是火灾易发高发期,据统计,这两个季节的火灾起数、亡人数均占全年总数的三分之二左右。历年来,冬春季节更是我县农村火灾高发期,也是 “小火亡人”现象突发期。从全省范围看,丽江古城、香格里拉独克宗古城和大理巍山拱辰楼等多起影响重大的火灾事故和 2017 年红河弥勒“3·02”、2018 年昆明西山“12·02”等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均发生在冬春旱季,教训十分深刻。为认真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推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县安委办决定从2019 年12月至 2020 年3月在全县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紧盯重大活动、火灾高风险单位、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改善农村地区和居民住宅消防安全条件,严控“小火亡人”火灾多发态势,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检查督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二)坚持综合治理。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强化协作配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手段,集中整治一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坚持单位主责。各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规范管理制度,建强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四)坚持群防群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和各公安派出所要按照《消防法》等法律规定,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严防失控漏管。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社区)要加强属地管理,按照《云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标准的通知》(云消防委发〔2019〕18号)要求,在建立乡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网格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整合发挥基层力量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

(五)坚持从严问责。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问责,推动隐患整改;严格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

关部门要巩固“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成效,针对学校、交通运输、石油油气管线(含瓶装液化气销售点)、加油站、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出租房、宾馆饭店、烟花爆竹储存(含销售点)企业、爆炸物品储存销售及使用企业、危化品存储使用企业、高层建筑、养老院、施工工地、“城中村”、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等可能引发群死群伤火灾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重点场所区域,分行业、分领域建立基础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隐患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

(二)加强针对性消防安全治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扎实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整治“回头看”,深化整治突出隐患,开展达标创建,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要深化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结合文物建筑修缮同步增设改造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消防设施,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重点对区域内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展调查摸底和联合检查,督促落实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措施。要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突出居民住宅、“城中村”、小单位小场所、快递外卖站点、电动自行车租赁销售商铺等场所,紧盯生产、销售、使用等重点环节,加强联合检查,集中整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停放、充电等行为,完善监管机制,并推动各企业、单位和居民小区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要加强工业区、医药区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做好火灾防控

工作。要加强燃气火灾风险防范,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组织住房城乡建设、商务、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餐饮场所、施工工地、燃气经营场所等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三)开展小微企业、家庭作坊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公安、安监、市场监督、应急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对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开展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搭建、违章操作、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逐级明确监管责任,逐一落实安全措施。

(四)深化农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农村消防工作与“脱贫攻坚、精准脱贫”和“美丽乡 村”建设等项目统筹推进,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组织力量,加强基层设施建设,完善经费保障和考核评价体系,切实推动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一委一办三员”实体运行。

(五)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要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深入开展“119”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充分运用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防火宣传提示和公益性宣传,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结合高危行业领域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将消防安全纳入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内容,加强对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培训演练。认真落实消防宣传精准帮扶计划,针对老、弱、病、残、孤寡、留守等重点人

群开展“平安消防大走访”行动,组织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工作人员和消防志愿宣传队伍采取结对帮扶、敲门宣传等方式,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增强重点人群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六)强化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公安派出所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指导村民委员会(社区)、物业管理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乡镇政府、社区组织力量对“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的出租房、老旧小区、“多合一”场所、连片村寨等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区域开展安全检查,组织居民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物和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落实夜间巡逻检查。

(七)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进行专项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禄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和禄丰县政治协商会议期间,各乡镇要组织对会场、住地等涉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督促落实严管严控措施,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平稳;旅游重点地区要组织开展旅游景区景点及周边宾馆、饭店、民宿、客栈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及突出问题。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分时段组织开展检查指导,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四、主要措施

(一)科学研判预警。县消防救援大队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向政府专题报告,及时通报重点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风险。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专题研判一次本地消防安全形势,部署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关部门根据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

(二)集中培训发动。各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对党政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公安派出所民警、网格员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重点人群开展培训,厘清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督促其掌握检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重点、标准、要求和方法。

(三)重点约谈推进。重点围绕相关行业、单位的火灾案例和隐患问题开展约谈,提示突出风险,以案说法、以案明责。县级政府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下级政府、行业部门负责人。行业主管部门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系统单位负责人。各级消防救援机构重点约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大型连锁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有关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四)组织单位自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督促各类火灾高风险单位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公开 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公开 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

救援大队要督促单位落实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有关要求,指导开展达标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能力素质达标工程,定期召开管理人例会,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采取更加严格的标准抓好自查自改工作。2020 年 1 月底前,将学校、交通运输、石油油气管线(含瓶装液化气销售点)、加油站、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出租房集中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宾馆饭店、烟花爆竹储存(含销售点)企业、爆炸物储存品销售及使用企业、危化品存储使用企业、高层建筑、养老院、施工工地、“城中村”和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要将评估结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承诺情况书面报告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并抄告县消防救援大队。

(五)行业集中排查。各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行业站所按照《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排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针对突出风险,召集有关行业部门、重点企业、大型连锁集团召开推进会、座谈会,通报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发出针对性提示函、建议书,开展示范检查、调研指导,推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本行业领域打造一批消防安全示范单位。12 月底前,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文物部门至少要创建 1 个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

(六)严格执法检查。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单位自查自改、公开承诺情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要求依法严格执法检查。结合辖区形势,重点抽查火灾高风险单位,选取大型商业

综合体、高层建筑、养老院、医院、文博单位、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示范性检查,提升行业监管水平,督促社会单位按要求组织自查自改。对检查过程中发现自查自改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坚决挂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

(七)集中曝光督办。2019年底至 2020年2月前,将适时组织媒体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或消防安全问题突出单位,通过舆论监督倒逼隐患整改。对各乡镇存在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由当地政府挂牌督办,督促严格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

(八)强化综合监管。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责任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隐患单位,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火灾风险评估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

五、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 年 12 月 10 日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及时召开会议,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 12月11日至2020年3月结束)。分级分类组织开展集中培训活动,组织单位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相关部门开展排查,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提示函、建议书,定期曝光重大火灾隐患,重要节点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各乡镇、各部门自行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长效机制。做好迎接州、县督查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县级成立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调度、信息传递、督导考评、收集情况等日常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细化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健全完善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要积极推进

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基层安全监管网络。

(三)严格督导问责。此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将列入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防止走形式、简单化、一阵风。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组织实施约谈,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乡镇、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情况,请于 2019年12月10日前报县消防救援大队;12月起,每月24日前报送当月小结(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不再报送每月小结),2020年3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毕晓芳,联系 电话/传真:0878-4125119、邮箱1503696178@qq.com)。

(此件公开发布)

对《禄丰县2019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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