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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公安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0-0210004 公文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0年02月10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禄丰县公安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10日


禄丰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政务工作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禄丰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禄丰县公安局联系(地址:金山镇世纪大街中段;邮编:651299;联系电话:0878-414299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禄丰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结合公安工作,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有力推动县公安局信息公开纵深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县公安局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扩大公众参与,推动政策落实,以政务公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为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作出积极贡献。依托信息公开网,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2019年共发布政务信息1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2019年县公安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了《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细化责任分工,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以监督保障为重点,优化政务服务公开,结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结果通报,认真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整改落实、予以公开。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推进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四)平台建设方面。定期安排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配合做好上级安全评估和审查。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认真编制调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五)监督保障方面。完善和制定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多种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3

1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6

-1

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02

-2

134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3

34353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动意识不强。有些警种负责人对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意识不强,不愿公开、不想公开,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制定责任分解,确定信息公开联络员,实行警种部门业务对口负责制,要求各警种部门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公开范围有限。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全,形式不多。在日常公开信息的过程中不够积极主动,对信息的整理收集不够全面。结合工作实际,充实公开内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主动公开,方便公众知情和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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