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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县2020年“十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0-0601002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0年06月01日 发文字号:禄政办通〔2020〕14号 主  题  词: 标      题: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县2020年“十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禄丰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认真抓好2020年“十大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的落实,经研究,现将《禄丰县2020年“十大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坚定信心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顺利开局夯基固本的关键一年。“十大专项行动”是全面贯彻落实州委九届七次全会、州委经济工作会议、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系列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州委“1133”发展战略和县委“1361”工作思路,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的重要抓手和制度性安排。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十大专项行动”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增强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坚定信心、下定决心,狠抓落实,确保2020年“十大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领导,高位推动

“十大专项行动”继续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抓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继续落实好经济运行“五个主题”制度、“构二破三”“调二提三”等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法措施,坚持目标倒逼、压实责任、对标对表、落细落实,突出抓好每个工作环节、每个时间节点、每项具体任务的落实。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各位副县长为副组长,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为成员的“十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夏方同志兼任,负责按照分工要求协调处理好有关专项行动的实施。

三、完善机制,严督实查

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好牵头责任,加强协调对接,按月向本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工作情况及指标任务按时序进度完成情况;各责任部门要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在工作推进中出现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向分管联系的副县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详细说明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建议。县政府督查室要进一步加强督查力量、整合督查资源、创新督查方式、强化督查结果运用,每季度开展1次督查并通报情况,对没有按时完成任务和推进落实不力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于每季度末次月5日前将上季度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报县政府督查室(电话0878-4130086,邮箱cxlfdcs@ 163.com)。

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禄丰县2020年“十大专项行动”方案》的解读

 



关于印发禄丰县2020年“十大专项行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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