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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禄丰县农村流通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0-0930007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0年09月30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关于《禄丰县农村流通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30日


近日,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禄丰县农村流通体系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学习和理解《方案》的相关内容,现就《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流通体系改革的决策部署,补齐农村流通基础设施短板,突破农村物流发展瓶颈,搭建流动经济、门户经济发展平台,加快推动州委“1133”战略和县委“1361”工作思路实施,促进电子商务、城乡高效配送和现代供应链协同发展,降低物流成本,促进农产品流通,扩大农村消费。根据《云南省县乡村物流体系改革实施方案》(云商市〔2019〕12号)《楚雄州农村流通体系改革实施方案》(楚政办通〔2020〕9号)文件要求,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先后进行修改完善,制定了《禄丰县农村流通体系改革实施方案》。

二、楚雄州农村流通体系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方案》明确到2021年,我县将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流通网络体系,建成县域物流配送中心,力争启动县域区域性快递物流园区项目,建成1个县级物流集散中心、1个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1个农产品批发市场;每个乡镇建成1个物流服务站、1个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和1个农贸市场,建制村村级物流服务点覆盖率达到60%、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覆盖率达到50%以上。

三、禄丰县在今后农村流通体系改革中主要要做那些工作?

一是构建“共建共享”新机制。创新农村流通发展新机制,坚持“多站合一”,整合商务、交通运输、供销合作社、邮政公司等部门现有资源和优势,实现跨部门共建共享、跨行业联营合作、市场主体活跃的发展新机制。

二是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体系。按照“县建物流集散中心、乡镇建物流服务站、村建物流服务点”的要求,以“地方政府补贴扶持”、“开放共享”、“谁投资谁运营、谁使用谁付费”为原则,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县乡村物流体系建设;构建“集散中心聚合服务、物流服务站加工中转、村级服务点物流代理的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整合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乡镇连锁超市、邮政所、快递网点、农资经营服务网点、农村客运站(农村综合服务站)等现有资源,涵盖包裹收寄、信息收集发布、农产品收储整理和电商产品展示及代购代销、便民服务等功能。

三是加快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共享。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原则,建设城乡高效配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城乡达),实现“车、货、人、仓上云,信息、交易、配送上网”。

四是优化县乡村物流配送网络。借鉴推广南华“物流信息平台+企业(商贸、快递、农产品)+社会运力+服务站点(电商企业)”县乡村物流模式。鼓励承运企业发展定时、定点、定线的县乡村物流“货运班线”模式,开展县城至乡镇、沿途至村间的双向货物运输配送服务。

五是补齐冷链物流短板。在农产品主产区、集散地,合理布局和建设农产品公共仓储配送中心、公共冷链物流中心,配置与农产品流通相适应的冷链设施和物流经营能力,实现开放共享。

六是加快培育农村快递市场。积极培育和引进各类快递企业、物流配送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引导其参与农村流通体系建设;鼓励各类快递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引导县乡村物流骨干企业采用特许加盟等多种方式,整合县乡村小微物流经营业户;鼓励社会运力开展乡村物流配送业务。

七是加快建设农村商品市场体系。继续支持中心城市批发市场、特色农产品交易中心、县域农产品综合市场、乡镇新型商业中心、乡镇农贸市场和城镇社区菜市场建设改造,优化整合存量设施资源,构建中心城市批发市场为龙头、县域农产品综合市场为核心、乡镇农贸市场为支撑的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

八是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以落实楚雄州打造电子商务示范州建设项目和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为推手,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农产品大数据和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实施品牌培育和扶贫产品开发工程。

九是打造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和绿色食品供应链。依托农产品加工园区、批发市场、物流园区等流通基础平台,培植农业农产品供应链核心企业,建设供应链平台,组织农业上下游经营、服务企业上链。打造农业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全面融合的农业农产品供应链。

四、对农村流通体系改革有哪些政策支持?

对县级物流集散中心等物流设施建设给予用地保障,对符合报件要求的建设项目加快用地审查报批。支持和鼓励利用工业企业闲置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者提供物流服务,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租赁的,按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鼓励利用农村建设用地,建设农村流通设施;物流建设用地可按照有关规定,采用“先租后让”“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落实商贸物流企业在用电、用水、用气与工业同价政策。简化县乡村物流企业经营快递的审批手续和缩短审批时间,支持县域快递业务发展。

五、对参与农村流通体系改革的企业有哪些具体的扶持措施?

对入驻县级物流集散中心的物流企业,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给予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村级经济组织和民营资本投资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乡村新型商业中心、农贸市场和乡村配送站点,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的实施意见》给予支持。

六、在农村流通体系改革中有哪些金融支持?

鼓励创新符合农村流通发展的多渠道融资制度,采取融资担保、扩大抵押物范围等综合措施,努力解决农村流通企业融资难问题。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开展与农村流通发展相配套的保险业务。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农村流通发展。

 

原件: 《禄丰县农村流通体系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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