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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0-1231006 公文目录:目录已删除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禄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31日


杨海燕、李正平、吴正仙等15代表:

你们联名提出的《关于要求解决金山镇历年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的议案的建议》(第134号),已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核实,2016年以来在实施金山南路南延长线路网建设、云南德润医疗综合体项目,禄城丰景二期及龙塔路段、天泰地产等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征地拆迁补偿费未落实到位,金山镇人民政府从镇会计工作站集体资金中分六次垫付上述项目征地补偿费共9470051.60元。现金山镇人民政府已垫付多年,资金一直未得到落实。其中:1.金山镇政府用集体资金垫付官场李家院村小组、大台子小组金山南路南延长线南段路网占地征地费1779451.50元,2.金山镇政府用集体资金垫付天泰房地产及路网建设项目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费84224.20元,3.金山镇政府用集体资金垫付金山南路延长线C段建设项目补偿费736610.10元,4.金山镇政府用集体资金垫付云南德润医疗综合体项目征用南雄红苍一组土地安置补偿费4896106.20元,5.垫付原禄丰县国土资源局欠官场社区黄土坡村小组、束家院小组返还安置用地征地补偿费1223659.60元,6.金山镇政府从农民小区借入资金垫付禄城丰景二期及龙塔路征地补偿费750000元。

实施禄丰县北入城口建设项目,征用北门社区13个村民小组土地,拖欠北门社区13个村小组土地补偿费及返还安置用地收储费。禄丰县硅产业园集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入城广场综合项目用地征用南雄刘家营小组土地征地费(集体部分)、入城广场综合项目用地征用南雄刘家营小组土地征地费(集体部分)利息、年产11GW单晶硅项目征用官洼柴家营三组、朱家营及新河官家营土地征地费挂账付息本金、年产13GW单晶硅项目征用官洼柴家营三组、朱家营及新河官家营土地征地费挂账付息利息、禄丰火车南站片区返还安置用地收储南雄、官洼、新河、官场、南门26个村组土地收储本金上述9个挂账项目资金合计266267233.30元。挂账和垫付资金总额为275737284.90元,致使资金长期无法拨付问题存在。

二、办理意见

近年来,县域经济持续低位运行,受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下降减收较大,而人员工资等刚性支出需求持续增长,政府债务集中到期,县级财力在“三保”之外,很难兼顾其他费用支出。今后,我局将会同县财政局进一步加大财源培植力度,认真落实抓财税收支专项行动,千方百计组织收入,继续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和经常性支出。建议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金山镇人民政府一同对挂账和垫付资金275737284.90元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由县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给予解决金山镇历年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多提宝贵意见!

 

禄丰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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