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禄水复〔2020〕31号
关于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鲁群花等2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禄丰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闭会)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县城东河、南河、西河河道污染物治理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河长制”是我国新时期治水管河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我县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到2017年年底,已全面建立了河长制体系,设立了县、乡(镇)、村三级河长811名,村小组设置巡查员967名,形成了三级河长四级管理体系。东河、西河、南河已按要求设置了县、乡、村三级河长64名,其中县级河长3名、乡镇级河长12名,各级河长按照要求开展巡河工作,解决巡河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河清行动,清理河道内及河岸垃圾18吨,清除河岸建筑垃圾8吨,拆除南河沿岸建筑工棚300平方米。2020年县级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排查组,对县城区河道的入河排水口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水质不达标的排水口进行清理整治,制定《禄丰县城区排水口应急截污处置方案》,现已完成9个排水口的清理整治工作,共计投入资金116万元。下步将加大整治力度,对水质不达标的排水口进行封堵、改造等措施,加大县城区污水管网的建设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对排污单位或企业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进一步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将入河排污口的检查纳入河长日常巡查工作内容,持续开展“清河、清四乱”专项行动,不断改善东河、西河、南河河道水质和河道环境卫生。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帮助,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2020年9月10日
送:鲁群众花、柴建明委员
抄送: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县政协提案委
禄丰县水务局办公室 2020年9月10日印
联系人:周加明 联系电话:4121193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