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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水复〔2020〕33号
关于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的答复
张海鸥等7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禄丰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闭会)期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河长制落实力度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河长制”是我国新时期治水管河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我县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到2017年年底,我县已全面建立了河长制体系,设立了县、乡(镇)、村三级河长811名,村小组设置巡查员967名,形成了三级河长四级管理体系。
2018年、2019年开展的“清河、清水、清四乱”行动,解决了一些河库渠长期存在而没有解决的问题,乱占河道、乱堆垃圾、乱排污水的一些不良行为得到遏制,但河长制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任务,加之我县水系发达,河流、水库众多,一些破坏河道生态的不良行为需要长期坚持整治、多部门齐抓共管才能解决。现在、今后一段时期我县都一直在加大河长制工作的落实力度,重点从完善相关的制度措施、压实各级河长责任上着力,将电鱼、捕鱼等违法行为纳入到各级河长日常巡查的工作职责,协调县级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重点河段开展联合执法活动,打击曝光一批非法电鱼、捕鱼、占用河道的违法事件,通过在河道明显位置设置警示牌、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完善有奖举报制度等措施,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加到巡河、管河、护河中来,让群众从旁观者变成参与者,使全县河制工作真正落实地见效。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帮助,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2020年9月10日
送:张海欧、山晓梅、马以平、向大珍、杞金树、张丽、何建良委员
抄送: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县政协提案委
禄丰县水务局办公室 2020年9月10日印
联系人:周加明 联系电话:4121193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