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山晓梅、张海鸥、马以平、向大珍、杞金树、张丽、何建良七位委员:
你们在禄丰县政协第九届第四次会议上的第121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力度的提案》,我局已经收悉,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提案中你们对进一步加大富民产业发展项目的扶持力度,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加大与企业合作,解决种养销售问题,形成产业规模,确保实现贫困户稳得住、可致富。
2017年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明确产业扶贫工作由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省、州相继出台有关产业扶持政策文件并配套了相应的资金和项目,但针对易地搬迁后续产业扶持未出台对应政策。使部分搬迁户搬迁后没有就业,生活来源任要依靠从事农业生产,针对这一问题在下步的工作中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在实施产业扶贫项目方面,2020年中央、省、州下达的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均以资产收益型项目为主,贫困户可通过资产收益,取得收入。
二、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扶持力度,贫困户可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取得收入,目前全县共有93新型经营主体采取订单种养、就业务工、土地流转、资产收益等方式,与5853户22397万贫困人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三、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原居住地土地通过流转取得收入。
四、加大贫困劳动力培训力度,提高劳动者素质,引导在易地搬迁安置地就近就业。
欢迎你们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十分感谢你们对农业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你们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禄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