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 √ )
办理结果分类: B ( )
(打√) C ( )
禄水复〔2021〕10号 签发人:周加明
禄丰市水务局关于市第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JY5323310000101012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 复
王星友、李春刚、施绍平、李德会、王双宝、冯燕华、林新平、张晓蕊、杨绍华、陈华荣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黄坡水库管理权交付勤丰镇人民政府的建议》(第JY53233100001010124号),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黄坡水库位于勤丰镇马街村委会,水库建于1959年2月,于1960年2月竣工投入使用,水库坝高11.3米,库区径流面积50.5平方公里,总库容281.06万m3,水库确权土地面积746亩,有效灌溉面积4200亩,产权属于市人民政府,现由碧城镇人民政府管理使用。为彻底解决黄坡水库使用管理上存在的矛盾,建议市人民政府将黄坡水库的管理权交付勤丰镇人民政府。
禄丰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4月30日召开第一届市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同意黄坡水库管理权由碧城镇人民政府划转至勤丰镇人民政府,并于2021年5月9日印发了《禄丰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3期,移交工作相关要求详见会议纪要。目前,碧城镇人民政府正在对水库资产进行清理盘点及移交协议的整理起草,请勤丰镇及碧城镇人民政府做好水库正式移交前移交协议整理起草工作衔接。待水库资产清理盘点及移交协议的整理起草完成后,市水务局将及时组织勤丰镇及碧城镇人民政府进行水库管理权移交。在水库未正式移交前,水库仍由碧城镇人民政府负责日常运行管理。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多提宝贵意见。
2021年8月18日
禄丰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8月1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