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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费孝通“云南三村”楚雄调研足迹遗址亟待抢救保护修复提案(第164号)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1-0819029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1年08月19日 发文字号: 禄政复〔2021〕19号 主  题  词: 标      题: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费孝通“云南三村”楚雄调研足迹遗址亟待抢救保护修复提案(第164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9日


民盟楚雄州委:

贵单位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费孝通“云南三村”楚雄调研足迹遗址亟待抢救保护修复的提案》(第164号),已交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禄丰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市委统战部、市委政策研究室、市文化和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实地踏勘、深入研究,于2021年4月编制完成了《费孝通《云南三村》纪念馆概念性规划方案》,计划对费孝通“云南三村”禄丰调研足迹遗址进行保护修复,在禄丰市大北厂村和李珍庄村足迹遗址创建费孝通《云南三村》纪念馆,目的有三:一是保护和留住中国社会人类学最初的历史记忆,在此基础上建成中国社会人类学的一个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二是同时把大北厂和李珍庄村做为云南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试点,依托社会人类学的调查和研究,为云南乡村振兴战略提炼经验,制定科学可行的方针和政策;三是为中国人类学者从“乡土中国”的视角来研究和解决这一历史课题做出自己的一些思考和成果。

《规划方案》深刻认识费孝通《云南三村》的特殊性及其在社会人类学发展史上的重要地位,费孝通、张之毅从事田野调查时租借的房屋旧居及所调查的禄丰县大北厂村、李珍庄村及九渡村形成由点及面的立体文化遗产层次,着重保护、保存费孝通、张之毅从事田野调查时租借的房屋旧居为核心,兼顾周边历史环境风貌保护,依托村庄现状,划定不同级别的保护利用区域,制定不同等级的保护方案,结合乡村振兴,制定开发利用规划。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以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为原则,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良性发展。

禄丰市人民政府计划对大北厂村、李珍庄村及九渡村费孝通、张之毅当年从事田野调查时居住过的住宅和旧址,以及传统手工业造纸作坊遗址等实施保护性开发,计划总投资2300万元,实施文化遗产保护与修缮等工作,对王氏旧居、赵氏旧居、古井及天井、马氏旧居、文昌宫等进行修复重建,对传统手工业造纸作坊保护修复,以及周边环境整治等,重点建设费孝通《云南三村》纪念馆及“云南省社会人类学《云南三村》研究实习基地”。

禄丰市人民政府将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和招商引资,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制定工作方案,坚决落实“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尽快实施纪念馆及实习基地建设项目。

感谢民盟楚雄州委对禄丰政府工作,特别是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贵单位一如既往地支持禄丰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附件:《费孝通〈云南三村〉纪念馆概念性规划方案》

禄丰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9日

(联系人:田仁波 1588713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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