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第一届市人民政府第 7 次常务会议召开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1-0913001 公文目录:重大会议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1年09月13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第一届市人民政府第 7 次常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13日


2021年9月8日,市长窦小军主持召开第一届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

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市长窦小军传达学习了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云南省情况反馈会会议精神。

会议认为,抓好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云南省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是我市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落实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守护好“美丽禄丰”发展底色的具体体现。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一是要高度重视,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把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切实扛起整改责任,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更加坚定的思想自觉、精准务实的整改举措、真抓实干的工作劲头,一件一件抓好问题整改,一项一项抓好工作落实。

二是要狠抓落实,全面彻底抓好反馈问题整改。由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黄国锋同志牵头,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具体负责,制定细化整改方案,加大督查问效力度,切实推动问题整改,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坚决、全面、彻底、如期整改到位。

三是要举一反三,认真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要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按照“老病”“新病”“未病”一起治,当下改、长久立,治其根、固其本的要求,切实把抓好整改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转化为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实际成效,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让绿色成为禄丰高质量发展的底色,让良好生态环境普惠龙乡群众。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议题。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