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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一届政协一次会议第103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1-0922004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1年09月22日 发文字号:禄政办复〔2021〕12号 主  题  词: 标      题: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一届政协一次会议第10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2日


杨美华委员:

你在政协禄丰市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在公共设施中规划建设残障人员专用设施的提案》(第10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已办理完毕,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社会老龄化的需要,为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确保行动不便者能安全、方便的行走和使用城市道路、广场、客运站、火车站、公共厕所等场所,根据《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禄丰市设置了相应的无障碍设施。一是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我市在侏罗纪大街、世纪大街、金山南路等城市人行道路中设置了盲道,在世纪广场、龙湖公园等处设置了无障碍设施,并在转弯、道路交叉口和重点节点处加设提示盲道。步行路面防滑,并尽可能地平坦无高差,无凹凸。路宽保证轮椅使用者与步行者可错身而过。另外,我市还十分重视盲文地砖的运用和引导标志的设置,对于步行道与车行道路有高差的地方,为方便轮椅使用者,设置了边缘石坡道过度,保证残疾人通行顺畅。

二是建筑物无障碍设施。为方便行动不便者进入建筑物,在新建、改建的办公建筑、服务建筑、体育建筑、交通建筑、医疗建筑等按规范在建筑出入口、门等位置设置无障碍设施。如政府大楼、会务中心、科普展示基地、市第一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客运站、火车南站等设置了无障碍坡道,坡道作了防滑处理,坡道两侧设1.2米高挡边(栏杆)。三是公共厕所无障碍设施。我市对公厕进行了提升改造,厕所功能更加人性化,充分考虑了残障人士等特殊人群的如厕问题,男、女公厕均设置了无障碍隔间侧位,安装了安全抓杆等。用贴心的设计和服务来真正服务群众,惠及民生。

下一步工作中,为积极改善残障人士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在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时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把无障碍设施纳入规划统一布局,严格按规划审批项目,建设项目,为禄丰市残障人士无障碍设施建设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一如既往地支持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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