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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JY5323310000201000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2-0825004 公文目录:目录已删除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禄丰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JY5323310000201000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25日


“A”

禄乡振复〔2022〕18号


陈发有、王亚涛、王康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金山镇思源社区公共资产移交社区管理使用的建议》(第JY53233100002010003号),已交我局研究办理。你们共同提出“金山镇思源社区成立于2021年2月,管理思源小区禄丰市易地扶贫搬迁城区集中安置点,社区成立后无办公用房,借用小区公房办公。2021年7-9月,市发改局牵头,召集市财政局、市国投公司、金山镇人民政府多次协调社区公共用房资产移交问题,但至今无果。该公共资产如移交社区管理使用,不仅能解决社区办公用房问题,办公经费问题,还可以用部分资金帮抚社区内脱贫不稳定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从而实现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你们提出建议将金山镇思源安置区公共资产移交社区管理使用符合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思源小区基本情况。禄丰市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思源小区建设工程项目于2018年6月29日开工,2019年7月2日全部竣工,2019年8月27日通过验收。该安置区共有来自全市10个乡镇的搬迁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55户1489人(其中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受益人口1390人)。安置区占地面积38.03亩,主体建筑共15栋,总建筑面积30197.1㎡,其中安置房共12栋(共364套,已分到户355套并发放了房屋产权证书、安置房剩余9套〈测绘产权面积675.58㎡〉拟作为该安置区公共资产已上报省州备案)、公共用房共3栋,其中第4栋公共用房测绘产权面积1118.82㎡、第5栋公共用房测绘产权面积966.76㎡、第15栋综合市场测绘产权面积2384.87㎡。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7918.55万元(审计认定总投资)。安置区的规划建设项目比较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在前期规划建设的基础上已实施“补短板”完善配套,人居环境较好。为促进搬迁安置劳动力就业创业,安置区配套建设了综合农贸市场1个、商铺47间、摊位102个,引入2户企业开办扶贫车间2个。为进一步提高公共空间利用效率,市易地搬迁指挥部办公室积极作为,已向上争取以奖代补资金100万元,同时整合《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度人口较多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产业扶持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0〕179号)下达资金252万元,共计352万元用于综合农贸市场进行提升改造,目前综合农贸市场二楼主要改造项目已基本完成,三楼外围主体钢构正在安装施工。目前,已拨款300万元占总投资352万元的85%,项目即将完工投入使用。

二、关于资产权属概念。根据中央关于“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投资政策:按锁定搬迁受益对象5.775万元由中央和省级统筹投入,其中补助2.6万元/人用于安置房建设、3.175万元/人用于安置区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市人民政府完成统一规划设计后,实行统规统建(即由市人民政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代建)、统规联建(即由村委会或村民建房理事会组织实施)、统规自建(即由搬迁户自主建房或村民互助建房),统规统建、统规联建的,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搬迁入住后,应及时建立健全基层组织、完善社区管理、加强安置区社会服务,按法律和政策规定办理房屋不动产权登记。按照上述相关政策定义,易地扶贫搬迁建成的资产权属是明确的,即:安置住房属搬迁安置对象个人所有、安置区配套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属搬迁安置对象集体所有,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居民的法定代表人,故安置区配套建设的公共设施应逐级移交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管理使用、搬迁安置对象共同受益是合理、合规、合法的。因此,就公共资产移交问题,市发展改革局(易地办)反复讨论并多方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已拟定移交方案并上报市人民政府研究,待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方可及时落实移交相关工作。

三、关于移交政策依据。一是国家14个部委关于印发《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百问百答》(发改振兴〔2019〕1068号)第42、43、44、48、53、58、66、68、94、96、97、99问有相关的解释回答。二是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厅字〔2018〕38号)、《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稳得住”工作方案》(云办通〔2020〕12号)有相关的规定及要求。三是《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云发改扶贫〔2017〕736号)、《关于调整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政策的通知》(云发改扶贫〔2018〕422号)也有明确的定义。四是原《禄丰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城集中安置点思源小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禄丰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有关决定事项(2018年4月12日第18期会议纪要)有明确的界定。五是原禄丰县发展和改革局禄丰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禄丰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城集中安置房建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2018年5月23日签署)有明确的时限要求。因时间跨度较长,市发展改革局已将上述文件的相关内容整理汇总报给有关领导同志统筹研究。

四、关于移交工作思路。采取安置区“整体移交、依法接管、权责明确、平稳过渡,一次性完成、不留后遗症”措施尤其必要。为全面做好社会管理服务工作、有效制止可能出现部分搬迁人口回迁的风险,按行政管理属地原则及时移交固定资产和社区治理职能,有利于实现产权和事权统一、权利和责任匹配;有利于实施社区依法依规治理和服务更好发挥作用;有利于搬迁安置群众“安全感、归属感、获得感、满意度”全面增强;有利于实现“人归其位、事有所管、物有所属、利有所谋”相关效能建设。交接完成后,应及时撤销“思源小区搬迁安置接待服务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不再承担过渡期管理服务工作,由金山镇思源社区党支部和居民委员会依法依规履行社区管理服务职能职责。完成移交后,市发展和改革局不再承担过渡期管理服务工作。

综上,通过各级各方面共同努力,将力争妥善解决思源社区公共资产移交问题。感谢你对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帮助,希望你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禄丰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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