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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JY5323310000201009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2-0825006 公文目录:目录已删除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禄丰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JY5323310000201009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25日


“C”

禄乡振复〔2022〕21号


龙艳萍代表:

你在禄丰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给予土官镇海田社区芹菜塘村村内户外道路硬化缺口资金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脱贫攻坚期间,市委、市人民政府聚焦贫困村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努力改善欠发达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但由于禄丰不属于脱贫县,也不属于乌蒙山区集中扶贫开发区,上级安排的衔接资金相对较少,广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健全,向村覆盖、向户延伸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在当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衔接阶段,围绕坚决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这一底线,财政衔接资金需要优先扶持监测对象,重点保障产业发展和就业帮扶,所以在村内户外道路硬化等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项目方面的资金比较短缺。

你提出的关于给予土官镇海田社区芹菜塘村村内户外道路硬化缺口资金的建议,建议由地方技术部门到实地认真测设,结合实际做出项目规划和资金概算,明确项目建设内容,由镇乡村振兴办统一收集做好项目储备。市乡村振兴局将以人民代表的意见建议为工作出发点,根据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到位情况,优先安排纳入项目储备、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建设资金。

感谢你对禄丰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帮助,希望你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禄丰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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