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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乡振复〔2022〕25号
杨明芬代表:
你在禄丰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给予美丽乡村建设财政扶持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脱贫攻坚期间,市委、市人民政府聚焦贫困村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努力改善欠发达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但由于禄丰不属于脱贫县,也不属于乌蒙山区集中扶贫开发区,上级安排的衔接资金相对较少,广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健全,向村覆盖、向户延伸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在目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衔接阶段,围绕坚决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这一底线,财政衔接资金需要优先扶持监测对象,重点保障产业发展和就业帮扶,所以在村内户外道路硬化等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项目方面的资金比较短缺。
面对重重压力,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进一步激发乡镇村组抓示范创建工作的效果和力度,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乡村振兴示范点与美丽示范村庄统筹共建,出台了《禄丰市2022年美丽示范村庄创建工作方案》,围绕“三带一区多点”,将25个示范点中的20个下达到乡镇。统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配套200万元,国家储备林项目中配套200万元,专项用于示范村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你提出的关于给予美丽乡村建设财政扶持的建议,目前正在分阶段落实中。市乡村振兴局将与相关职能部门一起,以人民代表的意见建议为工作出发点,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衔接资金支持,加大行业部门统筹协调力度,结合一平浪镇“多规合一”村庄规划,按年度、有计划投入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共同建设我们的美好家园。
感谢你对禄丰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帮助,希望你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禄丰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