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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住建复〔2022〕17号 签发人:张留新
关于禄丰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 JY53233100002010122 号建议的答复
段金梅代表:
您在禄丰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城区学校门口设置安装交通信号灯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在禄丰市城区学校(龙城中学、金山小学、城南小学等学校)大门口设置交通信号灯,应由市自然资源局(规划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警大队共同研究,在具备设置条件,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交通安全、城市管理情况下,审批后报市政府明确实施主体实施。
学校门口交通拥堵集中在上学及放学时段,其他时段交通秩序正常,道路满足行人及车辆通行要求,上学及放学时段拥堵主要原因是机动车辆、电动车、自行车乱停乱放,车辆不礼让行人,造成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市住建局已积极对接市交警大队、市教体局加强学校门口交通管理,加强学校上学、放学高峰期交通管制,适当增加警力,督导车辆、行人的有序出行,保障交通安全;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家长合理安排接送学生时间,绿色文明出行、自觉遵守交规,加强安全意识。
感谢您对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