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政协二届一次会议
第249号提案的答复
张映伟委员:
你在政协禄丰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闲置国有土地有序合规流转的提案》,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根据你建议中提出的情况,禄丰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土官自然资源所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对两家企业进行了解、实地核查,根据国家“三磷”整治的相关要求,两家企业于2019年12月31日改制后,禄丰江达磷化学有限公司已关闭停产;云南省第三监狱搬迁后把闲置的国有土地租赁给锦利安化公司、福发生物、华航钢构、科莱恩等民营企业进行生产经营,还有一部分土地闲置。
二、 办理方案及意见
(一)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按照年度收储计划,该两宗闲置土地未纳入在2022年年度收储计划中,只能安排在下一个年度,并且还要符合下列条件:1.储备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存在污染、文物遗存、矿产压覆、洪涝隐患、地质灾害风险等情况的土地,在按照有关规定由相关单位完成核查、评估和治理之前,不得入库储备;2.入库储备土地必须是产权清晰的土地。对于取得方式及程序不合规、补偿不到位、土地权属不清晰、应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手续而尚未办理的土地,不得入库储备。
(二)由于土地储备运作资金来源单一,政府财政资金困难,能够安排给我中心的土地收储资金非常有限,制约了土地利用率及收储土地进度。我局将积极研究探索新思路、新办法,通过申报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通过政府购买土地征收、收购、收回涉及拆迁安置补偿服务和采购,实施储备土地前期开发权来多方面筹措资金,加大土地收储力度,提高土地利用率及收储土地进度。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帮助,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2022年8月19日
送:张映伟委员
抄送:市委办、市人民政府办、市政协提案委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办办公室 2022年8月19日印
联系人:彭波 联系电话:13769291717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