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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政协二届一次会议第244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2-1221017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政协二届一次会议第24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1日


 

 

禄丰市自然资源关于市政协二届一次会议

244号提案的答复

 

龙元明等3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禄丰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闭会)期间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业务用房建设用地的提案》,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县基督教三自爱国会,成立于1982年。目前爱国会办公楼建于1986年,因现有办公楼年代久远,无法满足爱国会的办公需求,拟在现状办公地点后选址2.36亩土地新建办公楼。该地块在《禄丰县城总体规划2014-2030年》中为绿化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城乡规划确定的绿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因用地性质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该地块目前无法新建办公楼。目前我市正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中,因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划定规模受限,三自爱国会办公楼片区(包括已报批的2.36亩土地)未能划入城镇开发边界,将会影响下步的功能结构、用地布局。我局将积极关注国家、省级相关政策,待出台相关政策后协调解决业务用房建设用地需求。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帮助,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2022921

 

 

 

 

 

 

 

 

送:龙元明、王洪兴、张会忠

抄送:市委办、市人民政府办、市政协提案委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办办公室         2022921日印

 联系人:姚淑红   联系电话:15393882511    (共印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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