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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二届一次会议第181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2-1222013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关于市政协二届一次会议第18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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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住建复〔2022〕32号

关于市政协二届一次会议第181号提案的答复

何小艳等3位委员:

您在禄丰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提案》(第181号),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重要工作内容,2016年以来,我市按照省、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求,结合“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七改三清”行动,通过市政府融资1850万元,结合各乡镇投资投劳,新建了一批垃圾收集设施、购置了垃圾清运车26辆(不含城管部门车辆),开展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同步建立完善了收费制度和保洁员制度。为提升各乡镇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十三五”期间,我市谋划了集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计划投资2.04亿元在金山镇以外13个乡镇建设17座自燃式生活垃圾热解装置,总处理规模约278吨/天。由于配合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2021年集镇垃圾处理项目在完成前期工作、启动了黑井镇项目后暂停了其他项目的实施。

除部分乡镇有垃圾热解项目自行处理或将生活垃圾拉运到楚雄进行焚烧处理外,全市每日尚有约200吨左右生活垃圾得不到无害化处理,集镇区及周边垃圾由各乡镇拉运到12个简易垃圾场堆放处置,距离集镇区较远村组就地焚烧。按照《云南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试行)》规定和省州住建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地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要求,12个简易垃圾场属于农村地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环境问题突出,整治压力大。

对您所提出的提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全市广大城乡居民根本福祉,事关居民群众健康,事关美丽禄丰建设,下一步禄丰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确保2022年底全市乡镇集镇区、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75%、60%以上。一是按照《云南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试行)》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城乡一体化治理的要求,由于目前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在谋划建设,预计2023年度能投入使用,在市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期间,启动农村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治理工作。按照“村收集、镇(乡)转运、市处理”城乡一体化治理工作要求,距离市区较近的乡镇生活垃圾自行转运到市区李本田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距离市区较远,但靠近楚雄市的乡镇可以参照彩云镇的处理模式,可以和楚雄市苍岭镇垃圾发电厂协商,转运到苍岭镇处理;建设有热解设备的乡镇按照镇村一体化方式,自行收集镇域内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二是积极谋划包装项目,最大限度争取资金支持。根据目前掌握情况,十四五期间,上级政策将会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有所倾斜,国家每年对每县市会有一到两千万元的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同时也会有开发性金融政策支持,为充分利用好相关利好政策,我局围绕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治理收运体系建设,正在委托专业机构编制《禄丰市2022年至2024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各乡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待编制完成报审后将积极组织实施。同时请各乡镇重点围绕城乡一体化治理覆盖不了的村庄,积极谋划包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多方争取资金支持。三是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工作,积极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收费体制改革工作。由各乡镇按照《云南省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试点方案(试行)》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方案,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方式,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并逐渐推广。同时各乡镇要结合农村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治理的趋势,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收费体制改革工作,为农村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治理工作顺利推进通过必要的资金支持。

感谢您对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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