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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奖励2022年度禄丰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3-0221002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3年02月21日 发文字号:禄政发〔2023〕2号 主  题  词: 标      题: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奖励2022年度禄丰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1日



云南禄丰产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2022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禄丰、法治禄丰进程中,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个人。他们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展示了人间大爱和家国情怀,谱写了时代正气之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传承真善美、传播新风尚、传递正能量,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石晓磊、杨海兵1个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罗军、武超2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进行奖励。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先进为榜样,继承发扬见义勇为优良传统,大力弘扬社会正气,让见义勇为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各乡镇、市级各部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担当时代使命,加强对见义勇为工作的领导,发挥德治教化作用,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禄丰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2022年度禄丰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2023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度禄丰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见义勇为先进群体

石晓磊、杨海兵群体

石晓磊 中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工人

杨海兵 中铁三局集团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楚雄段施工五标项目经理部工人

对该群体授予“禄丰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1万元。

二、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罗 军 大理州永平县博南消防救援站特勤班班长

武 超 禄丰市一平浪镇黑苴村党总支书记

对罗军、武超2名人员,分别授予“禄丰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每人奖励人民币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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