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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市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培育壮大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3-0816001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3年08月16日 发文字号:禄政办通〔2023〕31号 主  题  词: 标      题: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市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培育壮大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6日



云南禄丰产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禄丰市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培育壮大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经二届市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讨论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禄丰市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培育壮大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为加快培育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推动商贸流通企业扩规模、提档次、调结构,进一步提升批零住餐行业的发展水平和行业竞争力,全面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拉动作用,推动全市商贸经济提质增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培育新增经营稳定、管理完善的商贸企业为目标,按照“限上企业抓增长、上限企业抓入库、近限企业抓培育、新办企业抓跟踪”的总体工作思路,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主导、政策支持、分步推进原则,在存量上挖潜力,在增量上下功夫,加大招商引资、培育扶持和规范引导力度,查漏纳新一批、挖潜提升一批、扶持壮大一批,积极引导“个转企”“企升规”“分换总”和工业企业“工贸分离”、农业企业“产销分离”,实现批零住餐业注册成立新企业且成功纳统,进一步提高限上商贸流通企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二、工作目标

(一)总量规模更大。积极培育壮大限上商贸企业主体,力争全市每年新增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法人企业(个体)20户以上(其中:重点工业企业工贸分离3户以上、重点农业企业产销分离4户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0%以上,限上占比逐年提高。

(二)主体质量更好。培育纳新高质量的商贸企业主体,淘汰退出落后的限上商贸企业,鼓励大型批发、零售产业活动单位转设独立法人企业,引导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商贸企业规模进一步扩大,行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三、组织机构及攻坚行动任务

成立禄丰市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培育壮大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窦小军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云南

禄丰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常务副组长:黄国锋 市委常委、云南禄丰产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副 组 长:高丽鸣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高 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夏 方 云南禄丰产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

周建勋 云南禄丰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杨天刚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海东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严春艳 市商务局局长

夏 丁 市统计局局长

洪 剑 市财政局局长

高永娴 市税务局局长

何晓坤 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局长

释文学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薛家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苏子银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吴晓明 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郑 杰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黄 健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李 猛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 斌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宋 涛 市政务服务局局长

张留新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梁晓东 市城管局局长

张佳才 市医保局局长

徐志忠 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中山 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及7个专项行动小组,各行动小组成员及工作任务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黄国锋 市委常委、云南禄丰产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夏 方 云南禄丰产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

成 员:杨天刚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海东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严春艳 市商务局局长

夏 丁 市统计局局长

洪 剑 市财政局局长

高永娴 市税务局局长

何晓坤 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局长

释文学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 健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 斌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宋 涛 市政务服务局局长

联络员:严春艳 18008785466

主要工作任务:负责统筹协调全市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培育壮大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工作,研究确定支持和鼓励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和问题,督促各乡镇、市级各部门落实中央、省、州各级关于促进商贸经济提质增效的各项决策部署。

(二)在库企业培优扩容提质专项行动小组

组 长:夏 方 云南禄丰产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严春艳 市商务局局长

成 员:杨丽萍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发鑫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何建良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亚银 市统计局副局长

白光元 市税务局副局长

雷 智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冯云霞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伍清茂 市城管局副局长

苗红武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张曼娇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祖贤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董正涛 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联络员:杨丽萍13987085757

牵头部门及工作任务:市商务局。着力稳定存量,持续开展三进市场主体行动,建立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处级领导挂联帮扶、商务、统计部门关注监测和跟踪问效机制,常态长效推进挂点帮扶工作落细落实,及时收集并协调解决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经营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振企业发展信心。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并引导企业用好用足各级稳增长一系列政策措施,确保财政奖补、税费减免、信贷支持等各项政策应享尽享,全力扶持限上企业稳固提升。充分整合和调配资产、资源,鼓励并引导集中消费,扶持有潜力、有市场前景的限上商贸企业在短时期内迅速崛起,发展壮大规模,稳定经营,实现可持续发展。落实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等相关政策措施,协同推进限上商贸企业电商应用普及,积极组织开展线上线下融合等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加快培育新型消费业态,拉动社会消费增长。

配合部门及工作任务

1.市发展改革局配合牵头部门研究制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扶持奖励方案,督促各相关部门及时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市各级稳增长政策措施。

2.市财政局加强商贸领域企业扶持奖励资金调度统筹,及时做好商贸领域企业扶持奖励资金兑付保障,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州、市有关限额以上企业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3.市统计局加强统计业务人员培训及指导,积极推进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做好统计直报工作,督促企业全面准确填报统计数据;做好统计数据分析,每月定期向商务部门共享限额以上入库退库企业信息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信息等;根据税务、商务等部门提供的情况,收集整理有关企业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对企业资料进行审核,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限额以上经营单位纳入统计范围。

4.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税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各自职能职责,配合牵头部门协调解决涉及本行业内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经营发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业务指导服务、政策措施兑付落实等相关工作。

5.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与辖区限上商贸企业的对接协调和跟踪服务,协调解决企业经营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限上企业依法报送数据,并完善支撑台账。

(三)重点工业企业“工贸分离”专项行动小组

组 长:周建勋 云南禄丰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何晓坤 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局长

成 员:杨荣春 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副局长

白光元 市税务局副局长

杨亚银 市统计局副局长

李美菊 市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杨丽萍 市商务局副局长

孙佳鹏 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联络员:杨荣春18087808217

牵头部门及工作任务: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大力推动工业企业,特别是规上工业企业“工贸分离”工作,引导工业企业剥离销售环节设立贸易公司并入库纳统,为我市商贸指标提供支持。通过利用出台的“工贸分离”等各项政策红利,持续加强政策宣传;排查筛选市场前景好、管理规范、规模较大、符合“工贸分离”条件的20户左右工业企业,建立“重点工业企业工贸分离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综合比对条件成熟度,组织以企业分离自营、合作共营、业务合作外包等方式,自2023年起,每年成功实施重点工业企业“工贸分离”并达限纳统批发或零售业3户以上。

配合部门工作任务

1.市税务局做好“工贸分离”税收政策宣传解读,服务指导企业合法合规享受税费减免政策,最大程度降低企业实施“工贸分离”带来的税费成本。

2.市统计局:做好“工贸分离”达限入库业务指导,优化“工贸分离”企业达限入库专业方案,认真审核企业达限入库申报资料,并按照制度要求及时录入系统,向上级统计部门申报审批入库纳统,高质量反映商贸经济发展成效。

3.市行政审批局:做好“工贸分离”企业注册登记及相关行业许可审批,确保“工贸分离”企业经营业务合法合规。

4.市商务局:做好“工贸分离”协调服务工作,牵头拟订工贸分离鼓励扶持政策提交市人民政府审定执行。

5.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商贸公司,积极对接禄丰市工业企业,找到合作共赢突破口,实现“工贸分离”,并做好商贸统计报数工作。

6.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辖区符合“工贸分离”条件重点工业企业的对接沟通、协调服务及相关申报材料初验等工作。

(四)重点农业企业“产销分离”专项行动小组

组 长:高 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释文学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曹 茜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白光元 市税务局副局长

杨亚银 市统计局副局长

李美菊 市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杨丽萍 市商务局副局长

孙佳鹏 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联络员:曹茜13987806956

牵头部门及工作任务: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每年排查筛选市场前景好、管理规范、规模较大、符合“产销分离”条件的20户左右农业企业,建立“重点农业企业产销分离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综合比对条件成熟度,牵头组织以企业分离自营、合作共营、业务合作外包等方式,自2023年起,每年成功实施重点农业企业“产销分离”并达限纳统批发或零售业4户以上。

配合部门工作任务

1.市税务局做好“产销分离”税收政策宣传解读,服务指导企业合法合规享受税费减免政策,最大程度降低企业实施“产销分离”带来的税费成本。

2.市统计局:做好“产销分离”达限入库业务指导,优化“产销分离”企业达限入库专业方案,认真审核企业达限入库申报资料,并按照制度要求及时录入系统,向上级统计部门申报审批入库纳统,高质量反映商贸经济发展成效。

3.市行政审批局:做好“产销分离”企业注册登记及相关行业许可审批,确保“产销分离”企业经营业务合法合规。

4.市商务局:做好“产销分离”协调服务工作,牵头拟订产销分离鼓励扶持政策提交市人民政府审定执行。

5.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商贸公司,积极对接禄丰市农业企业,找到合作共赢突破口,实现“产销分离”,并做好商贸统计报数工作。

6.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辖区符合“产销分离”条件重点农业企业的对接沟通、协调服务及相关申报材料初验等工作。

(五)大体量“个转企”专项行动小组

组 长:高丽鸣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 斌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宋 涛 市政务服务局局长

成 员:李祖贤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美菊 市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白光元 市税务局副局长

杨亚银 市统计局副局长

杨丽萍 市商务局副局长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联络员:李祖贤18908782296

牵头部门及工作任务: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从源头上抓起,在企业注册时,引导企业注册独立法人企业。加大对大型商超、专业市场、专卖店、住宿和餐饮店、商业街等从事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经营活动的大个体户调查摸底力度,建立“大体量个转企名录库”,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鼓励、支持和推动实际经营规模较大且符合限上标准的大体量个体户转为独立法人企业,为企业提质增效及入库纳统创造有利条件。自2023年起,每年实现大体量“个转企”并实现达限纳统批发或零售企业3户以上。

配合部门及工作任务

1.市税务局做好“个转企”税收政策宣传解读,服务指导企业合法合规享受税费减免政策,最大程度降低企业实施“个转企”带来的税费成本。

2.市统计局:做好“个转企”达限入库业务指导,优化“个转企”企业达限入库专业方案,认真审核企业达限入库申报资料,并按照制度要求及时录入系统,向上级统计部门申报审批入库纳统,高质量反映商贸经济发展成效。

3.市商务局:做好“个转企”协调服务工作,牵头拟订“个转企”鼓励扶持政策提交市人民政府审定执行。

4.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辖区符合“个转企”条件重点工业企业的对接沟通、协调服务及相关申报材料初验等工作。

(六)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主体培育专项行动小组

组 长:高 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吴晓明 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成 员:周福春 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雷 智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白光元 市税务局副局长

杨亚银 市统计局副局长

杨丽萍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杨荣春 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副局长

曹 茜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苗红武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张曼娇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联络员:周福春13987852529

牵头部门及工作任务:市投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积极引进大型连锁企业、生产企业到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贸流通企业。负责把招商引资“一产”“二产”项目引入到“三产”,在招商环节实现“工贸分离”“产销分离”。每年筛选10个以上拟招商项目,实现“工贸分离”“产销分离”,并建立培育库,实现动态管理。督促指导市招商引资委员会成员单位在洽谈、签约招商引资项目过程中,把项目建设同步实施“工贸分离”“产销分离”等贸易专业化培育商贸领域市场主体达限纳统事项,作为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要件列入签约内容并督促项目方履约。自2023年起,每年成功实施招商项目达限纳统商贸企业3户以上。

配合部门及工作任务

1.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实施商贸招商引资项目实施单位做好项目用地、规划选址、供地等推进项目落地保障工作。

2.市税务局:做好商贸招商项目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在国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用足用活用好各项政策,让企业及时、充分、最大限度地享受到各项税收优惠待遇,加强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督促和检查,配合牵头部门及商务、统计部门做好商贸招商项目达限纳统工作。

3.市统计局:做好商贸招商项目达限入库业务指导服务,提供商贸企业达限入库纳统要求内容,参与投促、商务、行政审批部门做好商贸招商项目登记注册、达限入库资料审核录入等工作。

4.市商务局:做好商贸招商项目奖励扶持政策宣传,积极为项目建设做好协调服务,奖励扶持政策申报兑现和达限培育入库纳统等相关工作。

5.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招商委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能职责,配合牵头部门落实好“工贸分离”“产销分离”等贸易专业化培育商贸领域市场主体招商引资工作,在招商引进培育达限商贸企业用水、用电、社保、员工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协调帮扶、优惠政策兑付落实等相关工作,全程为招商项目达限纳统商贸企业提供指导服务。

6.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辖区商贸招商项目的对接沟通、协调服务及相关申报材料初验等工作。

(七)重点商贸物流项目推进主体培育专项行动小组

组 长:黄国锋 市委常委、云南禄丰产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严春艳 市商务局局长

成 员:杨丽萍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美菊 市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白光元 市税务局副局长

杨亚银 市统计局副局长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联络员:杨丽萍13987085757

牵头部门及工作任务:市商务局。以项目建设为依托,不断培育壮大商贸领域市场主体。加快推进勤丰公铁物流园、广通商贸物流园、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等重点商贸物流项目的谋划和建设。推动体育馆商业步行街、金山古镇、黑井古镇等商圈、商业街区提质扩容。鼓励洪博财富中心等商业综合体、国际商贸城等专业市场提质增效,不断创新经营模式,吸引国内外知名的品牌龙头企业入驻,营造更为浓厚的商业氛围;依托电商协会,鼓励电商企业通过发展连锁经营、创新消费模式等方式逐步培强壮大并实现达限纳统;鼓励商业综合体管理公司成立联营公司,与商场、市场内入驻的各类品牌专卖店、专业店开展联合经营,并纳入限上企业统计;鼓励入住综合体和专业市场的商户注册成立独立的法人企业或子公司,并在我市入库纳统,为我市的经济指标作出应有的贡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谋划并推动农特产品加工交易、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集散、冷链仓储、应急保供等为一体的禄丰智慧物流园项目建设,注重引导和培育一批限额以上经营单位。积极引进大型连锁企业、品牌专卖店、知名酒店等优质商贸流通企业,鼓励其在禄丰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培育壮大本土连锁品牌,支持将企业总部落户禄丰或在禄丰设立独立法人企业。通过项目落地实施、电商企业孵化、商贸物流企业引进和做大做强。自2023年,力争每年成功达限入库批发、零售业3户以上。

配合部门及工作任务

1.市行政审批局:做好企业注册登记及相关行业许可审批。

2.市税务局:做好相关税收政策宣传解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用足用活用好各项政策,让企业及时、充分、最大限度地享受到各项税收优惠待遇,加强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督促和检查,配合商务、统计部门做好达限纳统工作。

3.市统计局:做好达限入库业务指导,优化企业达限入库专业方案,认真审核企业达限入库申报资料,并按照制度要求及时录入系统,向上级统计部门申报审批入库纳统,高质量反映商贸经济发展成效

4.各乡(镇)人民政府:认真做好辖区重点商贸物流项目和企业的对接沟通、协调服务及达限纳统相关申报材料初验和组织等工作。

(八)传统商贸企业培强做大专项行动小组

组 长:夏 方 云南禄丰产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严春艳 市商务局局长

成 员:杨丽萍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美菊 市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白光元 市税务局副局长

杨亚银 市统计局副局长

徐志忠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祖贤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杨荣春 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副局长

曹 茜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苗红武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发鑫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冯云霞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忠平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王加林 市医保局医疗保险中心主任

董正涛 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联络员:杨丽萍13987085757

牵头部门及工作任务:市商务局。推进商贸企业向质量型、成长型、数字型、品牌型发展,由传统行业向新模式、新业态转型,明确培育目标,新纳限企业确保三年在库内呈经济增长态势。根据税务、市管、行政审批等部门提供的基础资料信息,对从事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大个体户,以及工业、农业和其他服务业附营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活动单位等进行初步摸排梳理,建立相关企业基础数据库,提供给各乡镇和各专项行动小组,在各乡镇和各专项行动小组再次调研摸排和入户走访核实的基础上,统筹各专项行动小组牵头部门精准分析,建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四大行业达限纳统企业后备库,即:“上限准入库”“上限预备库”“近限培育库”和“基础服务库”,实行动态管理,引导并组织符合条件的达限企业及时入库纳统、应统尽统。自2023年起,每年成功培育传统商贸企业达限纳统5户以上。

配合部门及工作任务

1.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每月向商务部门提供新注册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或个体户)名单;根据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情况,比对筛选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注册资本金规模、员工人数等信息,建立商贸企业“名录库”,每月将库内企业信息推送税务部门核查,适时动态掌握规模以上商贸领域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在已列入名录库的商贸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及时与市统计局、市商务局衔接沟通,并及时提供注销企业名册。

2.市税务局:负责利用税收政策推动限额以上企业培育工作,配合商务部门建立培育限额以上企业储备库。根据行政审批、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名录库”信息,对全市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业的核查,对企业的经营状态及纳税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加强税收征管核查,对全市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营业收入进行摸底推算,对达到限额(批发2000万元、零售500万元、住宿和餐饮200万元)以上标准的企业或个体,建立“上限预备库”,对限额以下、80%限额以上标准的企业或个体,建立“近限培育库”,同时推送市商务局和市统计局。

3.市统计局:根据税务和相关部门推送的“上限预备库”信息,进行比对筛选并审核把关,对符合达限入库条件的推送市商务局建立“上限准入库”,并配合参与指导企业做好达限入库资料申报审核工作。经上级统计部门审批通过后,及时将全市已认定入库纳统限上企业名单提供给市商务局。

4.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体育局依据各自职能职责,根据企业客流、连锁店等情况向牵头部门提供规模以上酒店旅馆、餐馆、医院学校企业食堂、商超、药品、通讯器材、建筑建材经营、汽车销售等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情况,把具有一定规模、接近限额标准、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和个体户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建立纳入“限额以上后备企业名录库”,实行动态跟踪问效,并配合做好纳税申报指导、达限入库培育、资料申报等相关工作。

5.各乡(镇)人民政府:结合税务、市管、行政审批部门提供的名单,认真组织开展辖区限上和近限后备商贸企业的摸排工作,并对其成长性进行质量评估,建立纳限批零住餐行业企业评估档案和后备库,并根据企业成立或注销、实际经营情况、应税销售额、入库纳统条件等情况,实行动态更新调整,并在各专项行动小组的指导帮助下,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企业规范经营,引导企业入库纳统。

四、保障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由分管商务工作的处级领导、综合协调组组长任召集人,每月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席会议,由各专项行动小组牵头处级领导,牵头部门和联席会议办公室人员参加,听取各专项行动小组工作推进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和监测调度,协调解决限上企业培育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严春艳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丽萍、杨亚银同志兼任。各专项行动小组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召开小组会议,研究工作落实情况,找准问题堵点难点,并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收集掌握本专项行动小组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10日前将本组工作推进情况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健全乡镇限上企业培育壮大工作责任制,乡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并安排专人负责培育限上企业入库和督促指导限上企业数据报送工作。

(二)建立问题交办集中攻坚机制。为高效推动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培育壮大攻坚行动,切实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由综合协调组副组长定期召集专项行动小组联络员召开碰头会议,交办攻坚行动过程中的问题,研究工作对策措施,并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于每月中旬集中开展攻坚活动,确保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培育壮大攻坚行动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三)建立限上企业培育储备库机制。各专项行动小组牵头部门要根据行动计划和工作任务,建立相应的限额以上企业培育名录库,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各专项行动小组牵头部门精准分析,建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四大行业达限纳统企业储备库(上限准入库、上限预备库、近限培育库、基础服务库),并加强对储备库企业的动态管理和跟踪问效,建立企业入库时间表。对于税务系统中已达规模以上还未入库的企业,主动上门,引导并组织符合条件的达限企业及时入库纳统、应统尽统;对于个体户和非独立核算的产业活动单位,指导其转为独立法人单位;对于实际达到限额、但税务系统纳税申报主营业务收入不达标的,鼓励引导其主动申报。

(四)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要按照“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分工合作、乡镇具体落实、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协调联动、创新举措、履职尽责。对各专项行动小组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由主要负责部门牵头抓总,其他部门协调配合,统一行动,积极作为,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实现政策协同、资源共享,全面提高对企业的服务意识和能力,共同推动企业扩规模、提实力、促培育工作。

(五)建立长效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目标和管理办法,加大“工贸分离”“产销分离”“个转企”、月度新增限上商贸企业在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比重。对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和作出贡献的部门,由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奖励意见,在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中给予加分。强化对限上商贸企业培育力度,加大政策支持,充分调动限上商贸企业及其统计人员的积极性,市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对在库企业进行长效激励促进,对首次纳统限上商贸企业进行一次性奖励支持。对限上企业和近限企业,各级各部门要在项目资金、财政支持、资源配置、专项申报、公共服务、政府采购、评比评选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扶持和优先安排。对承接我市各级政府采购、参与招投标和定点接待的商贸企业达到限上标准后,均要纳入限上商贸企业管理,入统企业数据质量作为绩效评估、政策支持的重要依据(具体政策另行发布)。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培育限额以上企业就是提振消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识,充分认识到做好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培育壮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担当,强化职责分工、责任落实、密切配合,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深入各经营单位,规范有序推进工作,把禄丰市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培育壮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当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各乡镇、领导小组市级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此方案下发后3个工作日内将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商务局)。(联系人:汪林,电话:13308787473,传真:0878-4129838,邮箱:86664868@qq.com)。

(二)压实工作责任。7个专项行动小组牵头部门要根据职责任务要求,研究制定对应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清单、工作措施、阶段目标任务和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并于本方案印发后15日内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商务局),每月7日前将本专项行动小组上月工作推进情况及下步工作计划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多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推动限上商贸企业发展和入库的重要意义、惠企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入库工作流程,消除企业和个体经营户顾虑,让企业享受到政策最大红利的同时,引导企业主动申报为限上企业,在全社会营造政府大力支持、企业积极参与的良好发展氛围。市统计、商务部门每年要联合组织开展两次专题业务集中培训,强化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提升统计业务水平和质量。

(四)强化指导服务。建立与企业稳定长效的沟通渠道,加强对企服务,及时帮助企业化解在经营、转型和上限入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发展做大做强,力争培育一批潜力大、质量高、成长性强的限上商贸企业。针对在库企业,帮助其畅通销售渠道,支持企业利用线上线下新模式扩大销售,并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一企一策”制定融资服务方案,增加有效信贷投放;针对新列入规模以上和限额以上统计库的企业,开展专项辅导培训,协助企业做好统计基础建设及数据上报工作;针对列为储备库的重点企业,制定服务培育计划,涉及乡镇,联席会议办公室及各专项行动小组要深入企业,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主动对接开展跟踪培育、办证注册、统计指导、数据采集等服务,让企业在拉动禄丰经济上作出贡献,同时也能感受到良好的营商环境,帮助企业在管理效能、运营成本上实现降本增效。

(五)强化督查考核。将商贸流通限上企业培育壮大工作纳入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日常考核,对各专项行动小组及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调度通报。聚焦储备数、新增数、目标完成情况和入库企业质量等,对成效明显尤其是新增商贸流通限上企业数量明显提升的乡镇、部门予以表扬,对落实不力,推进缓慢地进行通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因安全生产事故责任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不得享受有关扶持政策。对符合纳统条件但拒不配合纳统的企业,各乡镇及时反馈综合协调组,由综合协调组组织相关部门对企业的税收、统计、质量、安全等进行抽查及执法检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督促企业承担相应社会责任和义务,配合入库纳统。

领导小组及专项行动小组人员若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并将人员变动情况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商务局)登记备案。

关于《禄丰市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培育壮大三年攻坚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图解《禄丰市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培育壮大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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