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JY53233100002020071号建议办理情况
的答复
杨正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金山镇官场社区小台子村小组征地费的建议》(第JY53233100002020071号),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核实,您提出的“金山镇官场社区小台子村小组征地费”所涉及的土地为山镇官场社区小台子综合建材市场返还安置用地。根据2020年8月25日金山镇人民政府上报市人民政府的《关于给予拨付官场社区小台子小组历史遗留土地征收补偿费的请示》,金山镇官场社区小台子综合建材市场返还安置用地征收土地8.857亩,涉及的征地补偿费用为44.4373万元,该项费用一直未得到解决。
二、下步工作建议
下一步我局会积极向市人民政府请示给予拨付差欠的征地费用,待资金落实后,我局会及时将资金拨付金山镇人民政府,由金山镇人民政府开展征地费兑付工作。
感谢您对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
2023年8月15日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