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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第85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3-0830014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关于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第8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30日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政协次会议

85号提案的答复

王华委员:

       您在政协禄丰市第届委员会第次会议(闭会)期间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服务工作的提案》,已交由我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情况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在各级各部门的重视、支持和配合下,禄丰市于20165月成立禄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负责辖区内土地(含耕地、水域、滩涂等)、房屋、林地、草原等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受理、审核、登薄、发证,以及登记资料和信息管理、查询;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查、核查、取证等工作。我市现已全面开展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林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等登记事项,截止630累计完成不动产登记30732宗(其中颁发不动产权证书22599本,不动产权证明8133份),注销抵押权2465份。实现抵押值421138.44万元;契税29279.63万元,个人所得税1500.64万元,增值税19837.12万元,附加税1232.97万元;实现非税收入478.99万元。其中:开展林权类不动产登记43宗,颁发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43本,流转面积14331.41亩;办理农村不动产登记1093件。

        二、自然资源工作落实情况

      为做好我市的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禄丰市自然资源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抓好工作落实。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14个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把全部考核指标量化分解到各乡镇,并纳入年度考核评价和岗位目标考核体系,有力地促进了耕地保护工作。二是强化政策宣传,市局和乡镇自然资源所每年422日世界地球日和625日全国土地日均组织职工到街道集市进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2022年悬挂宣传横幅和标语20余条,设立咨询台30场次,接受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单及相关法律宣传资料5000余份;积极参加市级和乡镇组织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乡镇、村宣传栏,乡村干部会、户长会、村民会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干部群众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晓率。三是持续加强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全力抓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和卫片图斑整改工作参与违法违规建筑巡查84次,下发停工通知书24份,整改通知书15份。四是按照七个环节28个步骤,有序推进202255个村庄规划编制,55个行政村中摸排筛选出550名熟悉村情、具有一定专业素质和统筹能力的干部纳入村庄规划编制组参与家乡规划编制,为家乡规划和发展出谋献策。五是抓实土地提质增效,全面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工作。2022年,全市共组织实施耕地占补平衡提质改造项目18个,涉及8个乡镇,项目总投资13246.62万元,总建设规模6649.86亩,其中水田规模5154.02亩。六是全面落实耕地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补平衡制度,补充的耕地全部通过省自然资源厅验收、确认,已全部纳入了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并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测系统中报自然资源部备案。

        三、存在问题

        一是疏堵工作不顺畅,疏通批地渠道和堵住违法占地不能做到有效衔接;如城镇规划区内的危房,既不允许翻建,又不重新划定建设用地,导致违建行为时有发生,给管理工作带来一定困难。二是自然资源涉及法律法规较多,且政策时效性强;由于土地资源有限,各级对耕地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政策调整变动频繁,导致群众有意见。三是土地关系国计民生,土地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既能确保粮食安全,又能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强化耕地保护,需要农业、林草、住建等部门的通力协作,部门间协调有难度。四是不动产登记属于自然资源财产登记管理的最终结果,前端工作不到位,必然导致后端问题的发生。

      四、工作建议

       针对你在提案中的如下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全市行政村委会(社区)土地专管员日常履职考核和监管,坚决遏制农村违法占地建房蔓延;二是加强农村依法用地管理政策宣传,切实增强乡镇村组干部和广大农村居民自觉执行依法依规建房的主动性;三是压实行业部门责任,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引导乡镇和行政村(社区)及村组干部加强村庄规划执行管理;四是强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配套核发和不动产登记管理,切实保障农村居民合法财产权益;五是主动作为,消化存量、控制增量,积极化解农村产权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巨大社会矛盾风险隐患。

为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健康可持续开展,特提出如下工作建议:1.建议市人民政府加大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力度,细化市、乡镇两级政府工作职责,一要乡镇政府和住建部门强化对村(社区)土地专管员日常履职考核和监管,加大培训力度,确保村(社区)土地专管员能履职、会履职;二要做到疏堵结合,在强化城镇规划区用地管理的同时,建议市人民政府划定相应区域,解决规划区内居住危房群众,需要重新建房的土地问题。2.自然资源部门要持续抓好土地变更调查的业务指导,妥善解决好三调工作中出现的遗留问题。3.住建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要协同配合,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及房屋登记发证需提交土地来源材料、规划许可、规划验收和房屋建设竣工验收等材料,乡镇村镇规划管理服务中心隶属住建部门,主要负责农村居民建房的规划许可、规划验收和房屋建设竣工验收等工作,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尤为重要。4.镇、村两级要通过干部培训会、村民会、户长会以及利用板报、标语、广播及新闻媒体等加强农村政策,尤其是农村土地管理的政策、法规的宣传,不断增强广大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政策观念,使之做到家喻户晓,逐步减少农村乱占耕地行为的发生。5.加大村庄规划政策、法规的培训力度,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利用镇村培训会,周边的好经验和好做法,逐步提高镇村干部建设家乡,规划引领的能力和水平。6.充实乡镇不动产登记服务站人员,因去年5月在管理单位改革中,将14个乡镇不动产登记服务站人员全部分流,乡镇基本没有人员负责辖区内不动产登记业务咨询、受理、初审、报送以及不动产登记证书的发放等服务性工作,今后将难以开展农村房地一体、林权和草原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类的不动产登记,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需求,势必造成社会恐慌和较大安全隐患。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让群众就近办的目标,特建议市人民政府:一是14乡镇单独设立事业性质的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维持现有人员及岗位不变,履行好职责;二是增加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编制名额,由市自然资源局下派乡镇自然资源所履行不动产服务站相关职责;从而更好地服务好辖区群众,切实保障农村居民合法财产权益;7.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完善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格问责。激励市直部门、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在耕地保护上主动作为,由事后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变,在耕地的保护、建设、规划和监督等过程中形成合力。探索农业发展转型机制。探索以产业发展、空间优化为引导,推广产业生态融合型、现代农业引领型、乡村旅游带动型、特色村庄修复型、农田整治保护型等城乡融合发展新模式,将耕地保护与粮食生产、乡村振兴、生态保护融为一体。鼓励群众参与治理机制。群众是耕地保护最直接最重要的参与者,引导群众自我监管,逐步推行田长制,对耕地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保护耕地全方位无死角。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帮助,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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