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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JY5323310000202003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C)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3-0904003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禄丰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JY5323310000202003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C)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4日


禄丰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JY5323310000202003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普敏等10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兑付2017年以来脱贫攻坚工程项目差欠工程款的建议》(第JY53233100002020036号),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梳理,你们提出的相关费用未兑付问题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市级补助部分缺口资金,二是2017年批复实施的浦发扶贫基金项目缺口资金。

一、关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市级补助部分缺口问题

2015-2020年,全市共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9108户,累计应兑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6859.98万元,到2022年底还需兑付4951户脱贫户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197.04万元,市委市政府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从2023年起分三年化解,其中2023年财政已安排695.1万元进行兑付,剩余的6501.94万元分两年列入以后年度预算给予安排解决(其中:2024年计划安排3000万元,2025年计划安排3501.94万元)。

二、关于浦发扶贫基金项目资金缺口问题

为加大扶贫资金整合力度,全力推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经县人民政府授权,禄丰创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与楚雄州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7日和2016年10月26日两次签订楚雄浦发扶贫投资发展基金资金使用协议,协议融资资金总计为52000万元。资金到位后,原县扶贫办及时下发了《关于下达禄丰县2017年楚雄浦发扶贫投资发展基金200个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投资计划及拨付资金的通知》(禄扶发〔2017〕9号)等5个文件,安排下达相关建设项目,并对各项目建设工作做了部署和要求。

2017年底,由于政策变化等诸多因素,根据国家审计署审计提出的“浦发银行扶贫发展基金闲置未发挥效益”的问题,结合《楚雄彝族自治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云南浦发扶贫基金闲置资金原渠道退回的紧急通知》(特急〔2018〕—1)和《楚雄州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楚雄浦发扶贫基金闲置资金的紧急通知》,我县分别于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4日原渠道归还楚雄浦发扶贫基金闲置资金1亿元和2.26亿元,共计原渠道归还资金3.26亿元,归还后楚雄浦发行专户已无结余资金。

楚雄浦发扶贫资金收回,导致2017年所下达的楚雄浦发扶贫投资发展基金项目出现缺口资金,其中仅是原禄丰县扶贫办批复的2017年楚雄浦发扶贫投资发展基金建设项目就缺口资金6510万元。

近年来,市乡村振兴局与市财政局多次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请求解决2017年楚雄浦发扶贫投资发展基金批复建设项目缺口资金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面对非贫困县上级补助资金少且难以整合和市本级财政运转异常困难等不利因素,安排县级专项资金分别于2019年化解了566.06万元、2020年化解了269万元、2022年化解了100万元(广通镇9万元),加上部分工程量调减变化,目前还缺口5154.36万元。根据当前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上级衔接资金不能用于偿还债务,缺口资金仍只能由市级财政解决,市乡村振兴局会同市财政局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综合采取招商引资培植财源、盘活资产挖掘潜能、压缩一般性支出增效等方式,不断增加市级可支配财力,争取早日解决相关问题。

感谢你们对乡村振兴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禄丰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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