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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第194号(关于加大对文物保护修缮利用支持力度的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3-0912018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禄文旅复〔2023〕9号 主  题  词: 标      题: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第194号(关于加大对文物保护修缮利用支持力度的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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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文旅复〔2023〕9号                                                签发人:黄健

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第19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育敏、夏楚委员: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市文物博物工作的关心支持。你们在政协二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文物保护修缮利用支持力度的提案”(第194号)已转至我局。收到该建议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文物管理所相关人员对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文物保护修缮利用支持力度的提案做了认真的分析研究,现给你答复如下:

一、截至2022年12月,禄丰市已发现及经禄丰市文物管理所登录的不可移动文物共215处261项,已公布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92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4项,云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处32项,楚雄州文物保护单位18处37项,禄丰市文物保护单位62处,已登录的不可移动文物共123处。

禄丰市不可移动文物中,遗址类、石刻类、墓葬类文物能基本得到保护,古建筑、近现代建筑文物保护还存在较大困难,存在不同程度的破损和安全隐患。

二、目前,市财政每年安排5万元的市级文物保护经费,针对禄丰市不可移动文物数量众多,特别是文物建筑占比高,历史欠账大,市级财政困难,文物安全形势严峻的情况,禄丰市文物管理所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积极向国家、省、州文物局申报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禄丰市委、市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共同筹资,弥补文物维修资金的缺口。2015年以来,禄丰市完成的文物保护维修工程项目有星宿桥和丰裕桥维修保护工程、禄丰腊玛古猿化石地点保护设施建设工程、黑井文庙保护维修工程、张冲故居复原工程、庆安堤保护维修工程、清风桥抢救维修工程、三华寺抢救性维修保护工程、龙泉庵修复工程等二十余处,投入资金1600余万元,使一大批濒危的文物建筑得到抢救和保护。

三、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将把握住申报第四批楚雄州文物保护单位的契机,推荐上报10处以上不可移动文物,为以后争取州级文物保护经费奠定基础。同时,争取社会支持,2023年,楚雄州文物保护单位广通永定铁索桥已争取到州级文物保护经费20万元,在缺口资金较大的情况下,经禄丰市文物管理所和广通镇人民政府共同努力,已经争取到社会赞助100万元,用于永定铁索桥的保护利用工程。感谢你们对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帮助,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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