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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3-0928009 公文目录:三公经费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3年09月28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8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142201000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 ;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市各类企 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 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工作。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协助上级开展反垄断方面的 违法行为的查办工作,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办工作;指 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广告;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综合质量管理。拟订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规范性文,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承担产(商)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 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禄丰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 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 妆品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样工作。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 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产(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标准实施 。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 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指导协调检验检 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负责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 。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 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行业人才队伍的培养、建设工作 。

18.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的党群工作;负责其他小型微型非公有制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及其会员单位和专业市 场、集贸市场、个体工商户党建工作 。

19.完成禄丰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一)市场活力不断激发。落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先照后证”“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缩减企业开办时间、企业名称自助申报等登记制度,实现办事人“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全力推进市场主体倍增计划,让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持之以恒推动市场主体存量稳固、增量提质,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注入动能。2022年全市共新增市场主体5872户,完成全年任务数的115%,全市各类市场主体达37295户;共颁发“多证合一”营业执照24374份。

(二)安全环境不断改善。严守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四大安全”底线,扛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定实施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147个;100%完成国家、省、州、市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药品监督抽验工作,确保了抽检区域全覆盖、品种全覆盖、指标全覆盖,安全底线全面筑牢;定期或不定期对八大类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年内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三)经营秩序不断规范。聚焦整治人民群众在“衣、食、住、行”领域的突出问题,着力开展打击无照经营、假冒伪劣、欺行霸市等破坏市场经营秩序执法,构建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累计查办各类案件106件,收缴罚没款115.89万元;禄丰市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2件在云南市场监管网站公布。

(四)信用监管不断强化。全力抓好企业信息公示、公示信息抽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僵尸企业吊销等工作。认

真开展年报公示,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率达98%以上;强化对市场主体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依法编制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在省级平台建立检查对象名录43158户、执法人员名录423人。

(五)消费环境不断优化。以“消费维权年主题”为主线,以“12315”五线合并为契机,更新维权理念,畅通维权渠道,努力营造全市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加强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领域消费监管,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共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47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16万元,有效维护了消费者权益。

(六)质量工作不断推进。目前,全市累计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8家、省级质量标杆企业1家、高新技术企业13家、国家级小巨人企业1户、省级小巨人企业6户、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4户、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1个、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户、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7户、获州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企业5户。全市专利授权共1330件,2022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位列楚雄州第二名,其中: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云南铁峰矿业化工新技术有限公司有2项发明专利获云南省专利奖三等奖;全市有效商标注册量1605件,有“禄丰香醋”“黑井石榴”2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28个。

(七)食用野生菌监管不断加强。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进市场、进餐馆、进社区、进住宅小区、进家庭、进农村、进工地活动,累计发放野生菌、毒性中药材中毒等宣相关宣传图册、公告7.45万份,在禄丰微信公众号、网站、市电视台播发布预警公告,做到宣传工作无死角和盲区,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意识。组织开展2次食用野生菌中毒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八)宗旨意识树得更牢。始终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深入开展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和“四万三进活动”,到基层一线、农户家中调研,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今年来,局党组会议研究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3次,到安乐村委会走访调研2次,慰问2名患重病群众和1户遭遇火灾的群众,发放慰问金3500元;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教育2场、讲授专题党课1场;认真落实周六“帮扶日”制度,先后组织25批次276人次干部入户走访,做好政策宣传、脱贫户信息采集、“六查六看六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捐赠安乐村委会水泥32吨,用于村间道路修缮,支持美丽村庄建设;加强驻村队员管理,无驻村队员被抽回单位工作情况。做好数据比对工作,认真核查我市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拟新识别人员134户391人经商办企业情况,为动态调整提供数据支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监察股、标准计量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信用监督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市场规范管理股、消费者环境建设指导股、人事股(党组办公室)、价格监督管理股。

所属单位16个,其中1个直属单位:禄丰市行政综合执法大队,1个下属单位:禄丰市市场监管综合服务中心。分别是:1.金山市场监督管理所;2.和平市场监督管理所;3.仁兴市场监督管理所;4.碧城市场监督管理所;5.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6.中村市场监督管理所;7.土官市场监督管理所;8.恐龙山市场监督管理所;9.一平浪市场监督管理所;10.广通市场监督管理所;11.高峰市场监督管理所;12.彩云市场监督管理所;13妥安市场监督管理所;14.黑井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是: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0人。其中:行政编制1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4人(离休0人,退休74人)。

实有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市场监管部门2022年度收入决算合计25,918,075.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918,075.5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313,582.48元,增长25.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313,582.48元,增长25.78%;上级补助收入为0元,不存在增长;事业收入为0元,不存在增长;经营收入为0元,不存在增长;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为0元,不存在增长;其他收入为0元,不存在增长。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艰边津贴及基础工资增加,相关人员经费收入增加;二是当年发放2021综合绩奖励收入增加;三是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市场监督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5,918,075.50元。其中:基本支出24,623,589.30元,占总支出的95.01%;项目支出1,294,486.20元,占总支出的4.99%;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5,232,593.86元,增长25.3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355,596.28元,增长21.49%;项目支出增加876,997.58元,增长210.0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人员艰边津贴及基础工资增加,相关人员经费收入增加;二是当年发放2021综合绩奖励收入增加;三是项目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623,589.3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922,699.59元,占基本支出的 84.97%;办公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94,844.78元,占基本支出的5.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市市场监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94,486.2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839,7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市场主体专项支出596,400元,专项用于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及专利申请资助等专项工;二是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专项支出243,300元,专项用于国家级、省级食品监督、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抽检等工作;三是执法式服装配备支出354,786.20元,专项用于执法式服装配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63,289.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5%。与上年对比增加4,780,007.66元,增长23.1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人员工资及津补贴增加;二是发放2021年度综合绩奖励,收入增加;三是项目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972,051.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5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维持机构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及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3,684.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2%。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干部工资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488,394.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5%。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279,15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2%。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5,500.00元,支出决算为199,503.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3,668.4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7.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83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9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83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5,500.00元,支出决算为199,503.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3,668.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3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及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4,837.05元,增长73.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15,225.05元,增长14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688.00元,下降83.5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二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支出减少及创卫活动有所减少,三是2021年度的车辆修理费及保险费用支出由于当年经费不足,未形成支出,滚存到2022年一起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全市市场监管和专项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主管单位业务工作指导、督查、考核及基层单位到市局办事、汇报工作时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4,844.7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32,655.58元,下降34.44%,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是全年预算经费压缩5%,部分支出无经费来源,故未形成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机构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办公设备维修维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方面支出,其中办公费支21,267.75元、水费支出22,210.40元、邮电费支出44,231.24元、差旅费支出64,271.40元、维修(护)费支出5,108.53元,租赁费支出6,100.00元,会议费6,289.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835.00元、劳务费134,440.87元、工会经费支出94,337.1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3,668.43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797,085.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22,274,773.64元,其中,流动资产319,280.20元,固定资产19,472,489.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土地)2,483,003.8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1,315.3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0,57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1,786.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8,786.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今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附件:1.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5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142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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