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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3-0928011 公文目录:三公经费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3年09月28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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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在全市的遵守和执行。

2.对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本辖区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并提出报告;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初审并对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提出审查报告。

3.讨论、决定本市内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初步意见。

4.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视察和检查。

5.对本市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调查研究、视察和检查。

6.组织人大代表评议市“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

7.督促市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

8.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范围内的干部任免手续。

9.联系市人大代表,组织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活动中提出的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

10.组织市人大代表的选举和州人大代表的选举。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中央和省州市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为禄丰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22年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举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治讲座,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2.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提升规范化党支部建设成果,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创建。

3.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市党委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基层减负各项任务,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

4.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振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要求,扎实抓好疫情防控、网格管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乡村振兴、纠治“四风”等工作。

5.依法开展重点监督、持续监督,保证宪法法律正确有效实施,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使职权。

6.认真履行职责,全面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召集市人民代表大会1次,召开常委会会议11次,召开常委会主任会议13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5项,作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23个,开展执法检查5次,组织代表视察2次,开展专题询问2次,对2个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分别为:审议市人民政府撤销金山镇设立金山街道的议案;批准市级财政决算、预算调整方案;审议政府债务和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议计划和预算、审计等工作报告;审议耕地保护、议案建议办理、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乡村医疗卫生、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学期教育、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对水污染防治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对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工作开展评议,对贯彻执行《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楚雄州乡村清洁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开展视察,对长江禁渔、“河湖长制”、“林长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开展督察;审议市监察委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情况,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研究制定《政府债务监督办法》,切实加强对政府债务的监督。

7.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求,加强业务培训,健全联络机制,做好清理工作,推进平台管理,及时审查备案。

8.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相统一,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依法任命和免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接受常委会委员辞去委员职务;按照《选举法》等法律规定,接受市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

9.深入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标兵标杆工作有序推进,季度监测指标绿灯率为100%。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森林防火、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城市综合治理等工作;切实抓好资金争取工作,全面完成招商引资任务。认真落实“四万三进”要求,深入挂联的乡镇、村(社区)、学校、企业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帮助基层和企业解决了一批实际困难问题。

10.参与专班工作,一是牵头抓好耕地占补平衡提质改造项目;二是积极推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三是统筹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抽水蓄能等新能源项目的实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1人(离休0人,退休31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10,642,008.37元。其中:财政款收入10,542,008.37元,占总收入的99.0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9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80,341.67元,增长12.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96,937.07元,增长12.8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16,595.40元,下降14.2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市财政用存量资金安排本单位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10,592,008.37元。其中:基本支出9,278,137.84元,占总支出的87.60%;项目支出1,313,870.53元,占总支出的12.4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08,917.09元,增长11.6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65,751.30元,增长30.4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相应的配套资金增加以及绩效工资的补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室及各专(工)委室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78,137.8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57,313.24元,占基本支出的93.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0,824.60元,占基本支出的6.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室及各专(工)委室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13,870.5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禄财行〔2020〕240号人大志编写补助经费50,000.00元;

2.禄财行〔2022〕51号2021年126号上级基层人大能力提升专项资金49,966.73元,州级2021年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专项经费99,313.80元;

3.禄财行〔2022〕259号省级2021年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50,000.00元;

4.禄财行〔2022〕77号2022年州级人大代表履职经费151,669.00元;

5.禄财行〔2022〕40号市人大会议经费300,000.00元;

6.禄财行〔2022〕169号市人大代表履职经费219,000.00元;

7.禄财行〔2022〕175号人大业务经费100,000.00;

8.禄财行〔2022〕267号市人大会议经费293,921.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79,087.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38%。与上年相比增加1,112,590.05元,增长12.9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相应的配套资金增加以及绩效工资的补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65,384.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6,664,435.02元,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支出99,966.73元,代表工作支出250,982.80元,人大志编写支出50,00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9,178.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0%。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和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582,272.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512,25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3,010.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3,010.7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2.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5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3,010.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3,010.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增加,一是常委会领导参与专班工作,牵头抓好耕地占补平衡提质改造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光伏发电、抽水蓄能等项目,经常进村入户到田间地头指导和推进项目的实施;二是常委会机关车辆老化,年久失修,修理费和油耗较高;三是为保障专班各大项目的实施,争取上级资金补助用于保公务用车运转,而上级专项资金年初又无法预算,故导致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8,010.72元,增长26.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8,010.72元,增长64.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000.00元,下降66.6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增加,一是常委会领导参与专班工作,牵头抓好耕地占补平衡提质改造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光伏发电、抽水蓄能等项目,经常进村入户到田间地头指导和推进项目的实施;二是常委会机关车辆老化,年久失修,修理费和油耗较高;三是为保障专班各大项目的实施,争取上级资金补助用于保障公务用车运转,而上年无上级专款补助支出,故导致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市人大常委会到省、州开会、协调工作以及市级专班工作、执法检查、议题调研、视察、督察等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市领导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0,824.6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4,919.49元,下降8.13%,主要原因是:在职干部职工退休相应的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28,330.00元、水费支出2,200.00元、电费支出7,000.00元、邮电费支出20,000.00元、差旅费支出44,87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工会经费支出66,493.8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3,010.72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368,92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2,683,207.06元,其中:流动资产161,554.40元,固定资产2,521,652.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74,966.2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56,709.17元,增加的原因是两年公开口径不一致上年固定资产公开净值,本年公开原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9,850.7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7,250.7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4.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6.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9.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附件:1.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9月28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11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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