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禄丰市财政局是禄丰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禄丰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简称“市金融办”)、禄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牌子(简称“市国资委”)。
1.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草案及实施细则。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年度全市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5.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相关的改革工作。
6.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
7.按照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8.拟订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
9.拟订并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
10.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1.参与拟订全市基建投资有关政策。
12.开展财经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
13.负责管理会计工作。
14.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配套办法,按照规定管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15.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16.负责根据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监督管理。
17.负责人民政府与驻禄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驻禄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18.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部门整顿规范地方金融秩序。
19.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制度和标准。
20.代表禄丰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21.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在市委的统一领导,把市委“1361”工作思路和市人民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力保全市财政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1.稳收支守底线。以《禄丰市关于开展稳收支保三保防风险守底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主要抓手,按照各节点目标任务,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措施,精准精细抓好财税收支各项工作。
2.精管理细预算,统筹聚力兼顾保障。全市财政部门遵循“财”服务于“政”的理念,全面高质量履行财政服务保障职能,聚焦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持续加强收支预算管理,努力化解现有财力与现实需求矛盾,坚守保“三保”和防风险两个底线,竭力发挥财政基础支撑和重要支柱作用。
3.集所能增福祉,惠及民生提升指数。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奋斗目标,不断加大补短板强弱项保重点的力度,完善民生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持续增进人民福祉。
4.聚焦攻坚工作,持续推进落实任务。在继续巩固已有攻坚成果的基础上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履行好财政行业责任是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的关键。
5.多措并举全力防控,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高度重视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把严肃财政纪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包括政府债务风险作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纪律、重大政治任务落到实处。
6.强化国资监管改革,推进国有资产集中监管。为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强化对国有企业和资产的监督管理,研究出台《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级国有企业规范发展的意见(试行)》、《禄丰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等管理办法,用制度强化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快实现以管人管事管资产(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委职能转变。
7.强化金融管理,全力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充分应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市域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大力推广应用融资服务平台,形成应收账款融资长效机制,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8.促改革提质量,依法理财稳步向前。2022年持续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以建设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财政为导向,纵深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各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科教文化股、国库股、预算股、经济建设股、资源环境股、农业农村股、财政监督股、社会保障股、法制税政股、行政政法股、绩效管理股、科技信息股、综合股、非税收入管理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股、企业发展改革股、会计股、政府采购管理股、涉外金融股、金融管理股、金融综合股。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禄丰市资金管理中心
2.禄丰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公室
3.禄丰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4.禄丰市票据监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财政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禄丰市财政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财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3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1人(离休0人,退休3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禄丰市财政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内容。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财政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623550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32676.76元,占总收入的97.52%;其他收入402829.54元,占总收入的2.4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27408.03元,增长9.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56725.8元,增长7.88%;其他收入增加270682.23元,增长204.8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存量资金下达工作经费增加,导致收入增长幅度明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财政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6158214.32元。其中:基本支出14580255.59元,占总支出的90.23%;项目支出1577958.73元,占总支出的9.77%。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45219.98元,增长9.0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78510.62元,增长14.79%;项目支出减少533290.64元,下降25.26%。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经费及配套性支出增加,同时本年度部分项目不再实施,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大幅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580255.5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528645.11元,占基本支出的92.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51610.48元,占基本支出的7.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77958.7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办公费支出789,457.15元,手续费7元,水费2,564.71元,电费6,655.09元,邮电费31516元,差旅费189,385元,会议费4602元,培训费194380元,公务接待费37,614.24,劳务费52829.5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400元,抚恤金23354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财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35,157.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6%。与上年相比增加1834188.66元,增长13.29%,主要原因分当年人员经费及单位承担的各项人员配套经费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51,019.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32%。主要用于发放工资、奖金等人员经费和保障机构的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5,189.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5%,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及离退休人员工资的发放;
3.卫生健康支出873712.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9%,主要用于主要为单位承担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51,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财政普惠金融发展及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方面的开支。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0,37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支出。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农林水支出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主要用于耕地保护工作方面的开支。
7.住房保障支出823,6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7%。只要用于单位承担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6,75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6,902.2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5.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9,849.7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4.4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9,849.78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财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6,75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6,902.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3.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9,849.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08%。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1,708.66元,下降17.7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431.44元,下降4.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277.22元,下降26.1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长期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缩了车辆运行维护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6,902.22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公务接待费支出79,849.78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财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1,610.48元,减少327,415.61元,下降23.74%,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减少的同时严格执行厉行节约,长期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缩了相关办公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的正常运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禄丰市财政局资产总额7,362,187.42元,其中,流动资产1,329,685.89元,固定资产5,291,401.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41,100元,其他资产6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45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45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817.2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1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667.2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817.2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2年没有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禄丰市财政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