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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第256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3-1008007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第25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08日


禄林复〔2023〕19号

关于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第256号提案的答复

刘静文委员:

你在政协禄丰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闭会)期间提出的《关于为全市各乡镇村委会配备“防火无人机”全面提高全市护林防火技术水平的提案》(第256号),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为强化和提升森林防火的技术手段,重点解决森林防火地面巡护无法顾及区域发生林火的早期发现,以及对重大森林火灾现场各种动态信息的准确把握和及时了解,采取强有力措施,着力推进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经我局多方筹措资金58万元,购置了27架森林防火无人机,2017年2月将27架森林防火无人机配备到各乡镇、森林公安、国有林场,并聘请无人机操作技师对乡镇及相关单位进行了无人机安全操控及相关技术培训,依据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轻小型民用无人机系统运行暂行规定》,制定了《禄丰县森林防火无人机使用管理制度》。通过近几年无人机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突出表现,有效提升了市、乡(镇)森林防火综合防控能力和快速高效处置能力,逐步建立快速反应的森林火灾专业扑救体系,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显著提高。

针对你提出在为全市各乡镇村委会配备“防火无人机”全面提高全市护林防火技术水平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无人机护林防火技术,为全市各乡镇村委会配备“防火无人机”;二是制定“防火无人机”管理和使用规范;三是全面对“防火无人机”的使用进行培训;四是逐步减少护林人员的使用。现答复如下:一是市林草局将会积极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提出分步实施方案;二是依据2023年6月28日发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我局会严格遵守《条例》规定依法依规在重点火险乡镇、重点火险区域分年度、分重点、分阶段、分步骤逐年规划实施森林草原防火无人机项目;三是积极主动多方面争取筹措资金加大我市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森林草原防火无人机的规划建设和无人机操作培训力度。以提升市、乡(镇)森林防火应急反应和快速高效处置能力,保护项目区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为最终目的,促进禄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为构建生态文明及和谐社会提供保障。

感谢你对禄丰森林防火的关心和帮助,希望你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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