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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农复〔2023〕28号 签发人:释文学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二届二次
会议第171号提案的答复
张会福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禄丰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先将中村乡四清村等9个自然村纳入农村卫生厕所建设》(第171号)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小厕所,大民生”,厕所是人们生活中不可少的基本卫生设施,对公众健康至关重要,是反映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是推动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改变村容村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形成良好的卫生文明习惯,控制疫病的传播流行,使农村环境卫生得到根本性改变,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目前,我市开展的农村公厕改建政策是针对行政村所在地及100户以上自然村卫生公厕进行奖补。按国家财政投入的相关规定,暂无法安排项目资金投入到宗教场所用于厕所建设。
各界宗教人士对农村有居环境整治提升、特别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深表感谢!我们将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做好合法宗教场所周边自然村卫生公厕和农村常住居民卫生户厕的建设,同时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工作,共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促进民族团结、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感谢您对全市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的关心和帮助,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