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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人大二届二次会议第02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3-1020037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禄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人大二届二次会议第02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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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农20233                     签发人:释文学

 

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人大二届二次

会议第021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李开武、起有琴、姚娜、普洪祥、杨学萍、李映成6位代表:

们在禄丰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给予高峰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人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民群众健康,事关美丽中国建设。禄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和五年整治提升行动,逐步解决了农村环境长期以来存在的脏乱差问题,村庄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农民群众环境卫生观念发生可喜变化,生活质量普遍提高。

2022年,市委、市政府结合实际,制定了《禄丰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着力做好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工作,巩固提升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村庄逐步变得干净整洁有序,农村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一、农村厕所革命。2019年至2022高峰乡改造建设农村卫生户厕1465座、行政村或100户以上自然村公厕8座,中央、省、州、市投入厕所改造资金122.81万元、管护资金21.9万元,逐步实现群众方便入厕文明入厕。

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认真执行《楚雄彝族自治州村庄清洁条例》,每个村都配备至少1名保洁员,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充分激发农民群众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自觉性,每周开展村庄清洁日活动。高峰乡投入资金约30万元,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等,部分村组做到每户一个垃圾桶,每人按年收取垃圾清运费24元,由村委会统一收集转运至乡上填埋处理,部分自然村就地修建焚烧炉处理,推行垃圾源头减量。

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市住建部门在高峰乡实施污水处理项目,项目含污水管道建设和设备安装,计划投资607.64万元,新建一体化MBR污水处理设备一套,项目选址于海联村委会大石板村,距集镇区0.5km,处理规模250m3/d,新建污水处理管网1.48km,污水处理后达到一级A标排放。环保部门计划投入1500万元在高峰乡实施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该项目目前正在实施中,主要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库位湿地工程,共涉及河差底、果纳、龙骨、山河、海联5个村委会24个村。

四、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高峰乡海联村委会被评定为楚雄州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美丽宜居示范村(行政村),奖补10万元;高峰乡海联村委会团山村、河差底村委会小铺子村被评定为楚雄州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美丽宜居示范村(自然村)每个村奖补3万元通创建活动让我们的家乡山更清、水更绿、天更蓝、村更美、民更富。

最后,感谢们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将认真听取的意见建议,加强沟通交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因地制宜,扎实做好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共建宜居宜业和美家园。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

202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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