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提升全县湿地生态服务能力,推进美丽禄丰建设,禄丰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2018年12月7日签发,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9日通过县电子政务网在全县范围内印发了《禄丰县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将“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写入了中国共产党的党代会报告,且在表述中与“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一并,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和基本方略。同时,党的十九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强化和凸显了“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的表述。在今年 5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自觉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充分利用改革开放40年来积累的坚实物质基础,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坚持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今年 6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系统总结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出了坚持生态兴则文明兴,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坚持建设美丽中国全民行动,坚持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
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来,深刻把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观,深刻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刻把握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宗旨精神,深刻把握山水田林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切实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推动绿色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下大气力调整好经济结构和能源结构,加快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努力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协同发展,高质量推进美丽禄丰建设,是全县上下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作为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人的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制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9年)、《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实施意见>的函》(林函湿字〔2017〕63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131号),以及美丽禄丰建设相关文件。
三、实施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建立健全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全面保护湿地,扩大湿地面积,强化湿地恢复,提升湿地生态服务功能,构筑生态安全屏障,为保护长江生态、建设美丽中国作贡献。
四、实施目标
到2020年,全县湿地面积不低于6.5万亩,自然湿地不低于3.2万亩,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5%以上;全县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3%以上,全县湿地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保持稳定,湿地生态功能逐步恢复。
禄丰县湿地保护与修复主要指标
序号 |
指 标 |
2016年 |
2020年 |
属 性 |
1 |
湿地面积(万亩) |
6.3652 |
不低于6.5 |
约束性 |
2 |
自然湿地面积(万亩) |
3.1889 |
不低于3.2 |
约束性 |
3 |
湿地保护率(%) |
2.01 |
不低于55 |
约束性 |
4 |
自然湿地保护率(%) |
0.36 |
不低于52 |
约束性 |
5 |
新增湿地公园(处) |
|
6 |
预期性 |
6 |
新增水利风景区(处) |
|
1 |
预期性 |
7 |
新增湿地保护小区(万亩) |
|
3.5 |
预期性 |
8 |
新增重要湿地(处) |
|
|
预期性 |
9 |
一般湿地认定率(%) |
|
100 |
预期性 |
10 |
湿地恢复和修复(万亩) |
|
636 |
预期性 |
11 |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88 |
93 |
约束性 |
五、制度主要内容
制度分为七部分、二十一条,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及目标;第二部分是实施湿地分级分类保护管理,其中分为加快湿地认定、开展湿地分级管理、开展湿地分类管理、加强湿保护网络体系建设、健全湿地保护修复管理体系五条;第三部分是建立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其中分为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建立湿地保护考核评价制度、提升湿地生态系统功能三条;第四部分是健全湿地利用监管机制,其中分为建立湿地用途管控机制、强化湿地保护执法两条;第五部分是积极开展湿地保护修复,其中分为明确湿地修复责任、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完善湿地生态用水机制、强化湿地修复成效监督四条;第六部分是开展湿地监测评价,其中分为明确湿地监测评价主体、建立完善湿地生态监测体系、明确湿地监测评价制度三条;第七部分是完善湿地保护修复保障机制,其中分为强化湿地保护修复组织领导、健全资金投入机制、建立经费保障和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四条。
原文: 禄丰县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