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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新闻宣传图片的通知

日期:2020年03月25日   作者:   来源:县委宣传部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禄丰新闻宣传力度,扩大禄丰的影响力,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图片,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重大事件。记录禄丰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成果、重大工程的照片。

(二)脱贫攻坚。反映全县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合力攻坚的壮举,反映脱贫攻坚一线、行业扶贫、干部群众的精神风貌等。

(三)城乡风采。反映禄丰城乡变迁、城镇标志性建筑风貌、交通体系、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公园、广场、绿地等)、城市生态环境提升等,以及近年来在城乡一体化发展、“美丽禄丰”建设中,旧貌新颜蝶变的照片。

(四)经济发展。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经济建设等取得的成就。重点包括农业发展、农特产业、畜牧养殖、水利建设、交通建设、电力通讯、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工业经济、民营经济、商贸流通等方面的照片。

(五)社会民生。重点包括教育事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服务业(供水供电、窗口服务等)、文化旅游、群众体育、科技事业、精神文明、法治永善、民主法治建设、扫黑除恶、金融税务保险等领域的照片。

(六)党的建设。全面展示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禄丰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就。重点包括基层组织建设、创先争优、队伍建设、巡视巡察、为民务实清廉、先进典型人物代表等方面的照片。

(七)幸福生活。反映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憧憬,衣、食、住、行等人民生活变迁,体现风土人情、民族团结、人文风貌,以及反映发展变化给百姓带来获得感和幸福感等方面内容的照片。

(八)历史文化。反映禄丰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纪实性照片,包括民俗风情、民间工艺、风土人民等。

(九)四季风光。禄丰各大景区、人文建筑、自然风貌等春、夏、秋、冬不同时段风光照片。

三、征集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图片征集工作,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及行业系统摄影爱好者积极报送。征集时间截止前,县级单位报送图片不得少于 20幅,乡镇报送图片不得少于50幅。

(二)图片请提供电子图片,要求单幅作品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单幅作品大小不低于2M。有价值的纸质老照片可翻拍或扫描转为电子格式发送。

(三)图片可为黑白、彩色单幅或组照,组照最多为6幅,请标注顺序,不必拼接(组照是指以多幅照片阐释一个主题)。

(四)所有图片需配以100字以内文字说明,包括标题、内容简述、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内容。

(五)所有图片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裁剪以外,不能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影响其真实性、准确性的拼接。

(六)本次征集为公益性活动,征集的图片主要用于对外宣传,不再支付稿酬。

(七)图片无版权(所有权)纠纷。

四、报送方式

(一)报送图片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 二) 电子照 片及 文字说 明, 发送到 邮箱 :lfxwwxb@163.com,联系人:李浩,电话:0878—4122217。

五、注意事项

(一)征集入选的照片,原作者享有所有权、版权和署名权,主办方具有使用权;主办方用于非商业的公益宣传不再另付报酬,参加征集即视为同意。

(二)入选照片其所有权、版权和使用权应明晰无争议,如因所有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引起的相关责任,由提供者承担。

                                     中共禄丰县委宣传部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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