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需要占用草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草原单位:中电建(禄丰)抽水蓄能开发有限公司
二、使用草原项目名称: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
三、使用草原的用途:施工便道、水池。
四、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使用草原涉及禄丰市高峰乡、黑井镇。
五、使用草原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禄丰市集体草原0.0277公顷(其中:永久0.0024公顷、临时0.0253公顷)。
六、使用草原的权属:禄丰市高峰乡九龙村委会集体草原0.0024公顷;海联村委会集体草地0.0030公顷;黑井镇银马村委会集体草地0.0223公顷。以上草地四至界线清楚,无权属争议。
七、拟使用草原的补偿情况:本项目的草原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与草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后支付。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412923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