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禄丰市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按照《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云南省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向禄丰市域内外公开遴选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实施水稻、玉米、麦类“耕”环节,水稻“收”环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二、实施内容
(一)农业社会化服务“耕”环节
1.实施水稻作物的“耕”环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10000亩,财政补助28元/亩,共使用项目资金280000元。
2.实施玉米作物的“耕”环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18110亩,财政补助28元/亩,共使用项目资金507080元。
3.实施麦类作物的“耕”环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11750亩,财政补助28元/亩,共使用项目资金329000元。
服务标准:旋耕,耕地表面平整,深浅一致,无漏耕,深度大于等于20cm,碎土率大于80%,达到“平、齐、松、碎”四字标准,作业一次一般应旋耕两遍。
(二)农业社会化服务“收”环节
实施水稻作物的“收”环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7400亩,财政补助20.8元/亩,共使用项目资金153920元。
“收”服务标准:包含人工费用、机器费用,收获完毕堆放在田边,由农户自行运输回家。收获总损失率小于等于2.3%、含杂率小于等于2.5%。
(三)补助方式:直接兑付给农户。
(四)上述服务中小农户任务面积占比高于60%。
三、遴选条件
(一)主动录入全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智慧监管平台;
(二)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三)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优先支持安装农机监测传感器的服务主体承担项目;
(四)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五)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在市域内外选择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主体承担项目任务,选择承担单环节项目任务的服务主体原则上不少于3家,鼓励服务主体跨区域开展服务。
四、遴选程序
(一)公开发布主体遴选公告。禄丰市农业农村局向社会公开发布主体遴选公告。
(二)服务主体按程序申报项目。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按照发布的遴选公告要求,在省级智慧监管平台填报和提交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见附件),乡镇审核后将审核意见通过省级智慧监管平台提交至禄丰市农业农村局(其余资料可通过线下方式直接报送至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三)公平公正确定服务主体。禄丰市农业农村局通过集体研究或专家评审等形式,公平公正遴选服务主体,并通过网站等公共媒体公示项目服务主体名单、服务内容及举报电话,并在省级智慧监管平台上传遴选公告、评审会议佐证材料和结果公示材料,将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纳入省级智慧监管平台名录管理。
(四)服务主体监督。服务主体确定后要及时签订服务合同、安全生产责任书,组织项目实施,加强对服务主体项目实施全过程动态监管。
五、申报材料清单
(一)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家庭农场等如果没有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
(三)服务主体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相关要求
遴选的服务作业主体全部纳入云南省农业社会化服务智慧监管平台,服务主体必须按平台要求注册申报入驻名录管理,并根据平台使用指南进行相关操作,自觉自愿接受项目乡(镇)、市农业农村局作业监管,服从调度。原则上各服务组织至少有5%的任务面积完成情况要通过北斗终端等信息化监测手段上传作业轨迹。农机驾驶员有相关证件,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机械调试标准进行规范操作,根据作业任务按时按点开展作业服务,上传及提供相关作业照片等,确保作业环节到位。服务主体不得将承担的项目任务再行转包,对其自营土地的作业不得纳入补助范围;服务主体之间不得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获得补助资金;要突出服务小农户,服务小农户的面积占比应高于60%。
申报时限:本次申报工作截至2025年6月15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省级智慧监管平台:https://yngdlzmpzz.yndkch.com:10900/agricultural-coop/#/signIn(在浏览器中打开此网站或者是下载手机APP注册账号后,进行信息填报,然后提交申请,注意:纸质申请表填写后与其它申报材料一起交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禄丰市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0878-6019690。
特此公告。
附件: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