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碧城镇洪流村民委员会温泉村二组钱明富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项目需占用禄丰市碧城镇集体林地0.0156公顷,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现已对征占用林地有关事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9日,在公示期内,没有收到任何投诉、举报电话,没有任何人到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反映情况和提出异议。
特此说明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4月10日
下一条:高峰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二期、三期)拟占用林地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