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禄丰市共有自然保护地4处(不含拟新建的自然保护地),总面积共计26372.44公顷。其中,国家级自然公园1处,为云南禄丰恐龙国家地质公园;地方级自然保护区2处,分别是云南禄丰雕翎山自然保护区、云南楚雄樟木箐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地方级自然公园1处,为云南禄丰五台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经相关部门研究,禄丰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拟作如下调整:
一、拟撤销:无撤销自然保护地情况。
二、拟归并:无归并自然保护地情况。
三、拟回填:根据《规则》,对前期因永久基本农田调出造成的“天窗”进行“回填”,继续保留在自然保护地内,经统计,将永农占比超过90%的“天窗”回填,“天窗”数量201个、面积519.04公顷;0个永农占比超过90%的“天窗”不回填,面积0公顷;其他“天窗”回填数量0个、面积0公顷;其他图斑回填数量0个、面积0公顷。
四、拟管控分区优化:无管控分区优化情况。
五、其他:为协调矛盾冲突和历史遗留问题,拟将云南禄丰恐龙国家级地质公园中的矿业权用地调出自然保护地,拟调出图斑74个,面积70.77公顷。
进一步整合优化后,禄丰市自然保护地总数量不变,仍为4处,总面积由26372.44公顷增加至26820.71公顷。现将禄丰市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向社会公开公示,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将修改内容、修改理由采取书面形式反馈,并签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信息,通过电子邮箱反馈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公示期:2025年6月17日—6月23日(5个工作日)
电子邮箱:lfdzgy@163.com
联系人:凤天华
联系电话:13508851827
附表:禄丰市进一步整合优化前后自然保护地情况对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