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创业人员:
为深入贯彻就业优先战略,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禄丰市将全面开展2025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指毕业证签发日期(不含当日)自然延续2年时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就业困难人员。指云南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返乡入乡农民工。指离开户籍所在乡(镇)以外务工6个月及以上的农民工,返回原籍或进入非户籍乡(镇)2年内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
(四)退役军人。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3年内(指退役证签发日期自然延续3年时间内)自主择业的军官、警官、军士、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二、补贴标准
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申报条件
(一)属首次创业(在禄丰市内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且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2023年12月20日及以后。
(二)提交补贴申请时,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依法申报纳税且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三)申请人创办市场主体和提交补贴申请时,处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
(四)申请人持有云南省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已经开通了金融功能。
四、所需材料:
(一)云南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市就业中心或乡镇党群服务中心领取)
(二)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三)就业创业证(市就业中心办理)
(四)人员类别材料(不同人员类别提供不同材料)
1.高校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2.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系统获得,不用提供)
3.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4.返乡入乡农民工:提供务工地居住证复印件1份,或务工地务工证明原件1份(包括但不限于用工主体出具的务工证明、社保参保记录、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个人收入流水等)、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的盖章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户籍证明无需提供户主页)
(五)税费申报表或无欠税证明(税务机关开具)
(六)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截图1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七)首次登记注册经营实体证明(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
(八)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九)申请人社保卡复印件一份
五、申报方式
即日起可至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或禄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线下申报,也可登录“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报。
咨询电话:0878-4140879,咨询地址:禄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8号窗口。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