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桃园光伏电站项目二期需使用林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华能新能源(禄丰)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禄丰市桃园光伏电站项目二期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场内道路、杆塔、箱式变压器。
四、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市和平镇邓家湾村委会邓家湾小组、羊庄五组,平掌村委会马鞍山小组、杞家村小组、三家村小组、上新庄小组、棠梨村小组、玄武山小组,前所村委会上山东小组,沙朗村委会沙朗大村小组、庄科山小组,杨梅山村委会茭瓜塘小组;金山镇小铺子村委会弓兵村小组集体林地范围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以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为准,面积为1.9839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拟采伐活立木蓄积3.1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禄丰市和平镇邓家湾村委会邓家湾小组集体林地面积0.6107公顷、羊庄五组集体林地面积0.0528公顷;平掌村委会马鞍山小组集体林地面积0.3430公顷、杞家村小组集体林地面积0.0396公顷、三家村小组集体林地面积0.6239公顷、上新庄小组集体林地面积0.0132公顷、棠梨村小组集体林地面积0.0528公顷、玄武山小组集体林地面积0.0132公顷;前所村委会上山东小组集体林地面积0.0396公顷;沙朗村委会沙朗大村小组集体林地面积0.0518公顷、庄科山小组集体林地面积0.0612公顷;杨梅山村委会茭瓜塘小组集体林地面积0.0381公顷;金山镇小铺子村委会弓兵村小组集体林地面积0.0440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与林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金山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和平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反映,电话:0878-412923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