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禄丰市委办公室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云南省第二轮第二批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禄丰恐龙国家地质公园保护不力监管落实不到位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2023〕— 108号),现将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督察组进驻楚雄州期间,交办了“禄丰恐龙国家地质公园保护不力、监管落实不到位”典型问题中反馈的“2018年7月原禄丰县国土资源局批复同意将5.46公顷的集体土地(林地)作为昆楚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隧道出口)的弃土场和施工便道临时用地。该临时用地紧靠云南卞氏兽化石首发地,实际占地5.72公顷,侵占一级保护区约0.27公顷,目前生态修复效果不明显”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一是成立整改专班,压实整改责任。2023年9月15日制定《中共禄丰市委办公室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云南省第二轮第二批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禄丰恐龙国家地质公园保护不力监管落实不到位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2023〕— 108号),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抓实整改。
二是深入调查核实,摸清化石区域。通过翻阅《禄丰地区侏罗纪恐龙研究文集》、《杨钟键院士文集——中国云南禄丰兽形类爬行动物研究文集》等历史资料,并深入实地核实,准确掌握云南卞氏兽化石首发地。
三是编制复垦方案,科学指导复垦。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科学编制复垦方案,并通过审查备案;复垦方案科学指导完成弃土场场地平整、分台、覆土、设置拦砂坝和排水设施,完成弃土场全区域内种植、补植乔木及草籽播撒,于2023年3月组织市级复垦初步验收、2023年12月12日完成复核验收,2024年1月9日组织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
四是以问题为导向,抓实问题整改。针对市级初验及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完善弃土场绿化补植补种整改方案,并抓好落实;补植补种旱冬瓜树苗29000棵,覆盖三维生态网90000平方米,播撒草籽1400公斤,制作安装警示牌6块;期间现场共投入种植及后期管护人员3535人次,机械设备20台。
五是规范管理,巩固整改成效。弃土场补植补种施工完成后,安排4名专职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巡查、补植、施肥浇水、修枝、喷药、排水沟护理等管护工作,提升树木、草地的成活率及覆盖率,确保生态修复有明显效果,达到验收销号标准。
六是增强企业环境管理意识,建立长效机制。2024年1月经广泛征求周边群众对整改工作的满意度,发放群众满意度测评表40份、回收40份,满意率为100%。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