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工业园区化工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需占用林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禄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禄丰工业园区化工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物流厂房、生活区。
四、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市勤丰镇。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以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为准,面积为20.2675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需采伐活立木蓄积790.9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禄丰市勤丰镇马官营村委会集体林地9.9743公顷、羊街村委会集体林地10.2932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统一与林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并及时足额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412923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