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用人单位、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函》《关于统筹制定2025年度楚雄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一业一查”联合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劳动报酬,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2025年度用人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及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一业一查”联合抽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依据
依据《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等组织实施。
二、抽查主体
本次联合抽查发起部门为市人社局,配合部门为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
三、抽查对象
全市在系统备案的用人单位、建筑施工企业。
四、抽查内容
主要抽查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在建工程建筑项目实行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措施的情况;欠薪案件查处情况和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对欠薪违法行为实施信用惩戒情况。通过开展联合抽查,督促用人单位、建筑施工企业落实相关制度要求,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工资报酬权益。
五、抽查时间
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检查。
六、抽查方式
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通过系统抽取后,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检查。
七、检查程序
(一)抽取检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
1.抽取检查对象。检查对象统一由市人社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抽取,全市在系统备案的用人单位、建筑施工企业按5%的比例(或8户)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2.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分别抽取各自的执法检查人员,并将执法人员统筹进行分组安排。
(二)实施抽查层级
市人社局会同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开展用人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情况的联合抽查。
(三)结果判定
根据检查结果,由参与抽查部门依据各自职能职责判定。
(四)结果处理
1.抽查结果录入。2025年10月30日前,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分别将所查事项的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涉企信息统一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并记于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
2.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由问题涉及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对涉嫌犯罪的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八、工作要求
用人单位、建筑施工企业,涉及部门要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工资问题,把开展用人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及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检查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切实精心安排好并组织好抽查检查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要求,确保执法程序到位、检查工作到位、处罚处理到位,促进全市用人单位、建筑施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禄丰市交通运输局 禄丰市水务局
禄丰市公安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