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22年开展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以来,禄丰市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以实施控源截污等“八大行动”为载体,实现了水污染、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四水同治”,禄丰市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实施控源截污行动和污染防治行动,水污染得到了有效治理。禄丰市以实施控源截污行动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行动为载体,2022年以来,争取实施了4.35亿元的龙川江禄丰市境内沿线的污水处理站、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系统、龙川江流域12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生态修复、14座露天矿山项目修复治理、4座垃圾收集转运站、133座自然村卫生公厕、4906座卫生户厕、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利用等11个项目,乡村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和生活垃圾处理率均达到了100%,农村卫生户厕、自然村卫生公厕完成率分别达117%、104%,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3.3%,主要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92%以上,地膜回收利用率稳定在84%以上,水污染得到了有效治理。
实施活水调度行动和水质监测行动,水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禄丰市以实施活水调度行动和执法行动为载体,开展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现场复核检查26次,大海波电站、妥安电站下泄生态流量达标率80%以上;投入1263万元在龙川江流域广通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个,建设面积9900亩,建设灌溉沟渠20条,输水管道10条,配套田间蓄水池17座,建设提水泵站4座,年节水达120万立方米。在龙川江黑井段大树村国控水质监测点开展水质监测36次、龙川江流域水源地水质检测12次、“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监测12次,龙川江干流黑井断面水质连续三年达到水功能区划目标要求,水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
实施修复治理行动和环评限批行动,水生态得到了有效修复。禄丰市以实施水生态修复治理行动和区域环评限批行动为载体,投资5100万元开展龙川江黑井段和妥安广通段2个河道治理项目,治理河道6.91公里;完成义务植树60余万株,补绿面积22851.13平方米;严格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产业政策,依法依规开展环评审批,严守审批原则,严格执行环境管控分区和环境准入要求,2022年以来龙川江流域无涉及新增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暂停审批对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完成龙川江禁捕区18个视频监控观测点和可视化监管系统,持续推进龙川江“十年禁渔”,水生态得到了有效修复。
实施巡查检查行动和执法行动,水环境得到了有效监管。禄丰市以实施水质监测行动和巡查检查行动为载体,结合“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河湖岸线空间管控”“长江十年禁渔”等专项行动,2022~2024年间,龙川江流域各级河湖长开展巡河3105次;市人大常委会统筹组织开展龙川江流域河湖长制督察6次;与牟定县联合开展长江“十年禁渔”交界水域联合执法6次;开展“长江十年禁渔”联合执法巡查85次,办结渔业行政执法案件33件;市公安机关对龙川江流域重点河道、水库、重要人畜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巡查检查78次,涉生态环境类刑事案件立案9件。完成了龙川江干流及广通河等支流管理范围划定及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明确了河流开发边界和功能区划,为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用途管制、规范处置涉水违建问题提供了有效支撑,水环境得到有效监管。